中新网江西新闻2月25日电(记者 范文娟) 25日,江西省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就加快江西金融业改革发展提出了30条具体意见,其中探索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力争2018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江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福林在发布会上介绍,该意见涉及健全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发展金融市场体系、强化金融业扶持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健全金融业发展保障措施五个方面。
健全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方面,意见指出,努力培育新型金融机构,探索由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省内大型企业(集团)尤其是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力争2018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另外,“金融30条”首次提出支持驻赣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到市、县设立分支机构,同时重视新型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引进。
该意见由江西省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等多个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