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30条”勾画江西金融改革图 有4大亮点
江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福林介绍,“金融30条”内容丰富、亮点纷呈,共分5个部分30条细则,从建设和完善金融两大体系、强化金融业扶持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健全金融业发展保障措施等多方面勾勒出了一幅未来江西省金融改革的路线图。
解读4大亮点
“‘金融30条’一共有4大亮点:引机构导向更为明确、引资金目标更为清晰、引人才力度明显增强、优环境措施更加具体。”刘福林告诉记者,“金融30条”中有好几个“首次”突破,比如首次提出了支持和鼓励驻赣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到市、县设立分支机构;首次提出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金融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同时,对做大做强江西金融“地方军”的内容和措施不少。他表示,今年江西在这方面将有不少突破。
1 引机构
金融机构:首提支持向下延伸服务网点
当前,金融规模不大、机构体系不全、金融发展不足是江西省金融业面临的主要矛盾。2008年以来江西省已成功引进7家银行、17家证券公司、15家保险公司。“金融30条”将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及市场体系作为江西省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
今年,江西将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大力引进全国股份制银行、有特色的城商行、外资银行以及有实力的证券、期货、专业性保险机构来江西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网点,引导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向县域延伸,支持城商行在省内辖区及周边经济紧密区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中小银行业机构规范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鼓励农信社和农商行下沉服务网点,扩大社区、中心镇和乡村的基础服务覆盖面。
景德镇城商行更名重组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已成立省金融控股集团,将打造成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基金、资产管理、投资以及其他新型金融业态等多领域的大型金控集团,进一步做实做强。
同时,加快组建省级地方法人银行,确保恒邦财险公司2014年开业,争取设立地方法人寿险公司。推进农信社(合作银行)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争取团中央、银监会支持将共青农商行改制重组为青年创业银行。“目前银监会已经批准景德镇市商业银行股权转让,下一步将推动景德镇城商行更名,引进战略投资者组建省级法人银行。”刘福林表示。
民营银行:力争成功申报1~2家
“近期,银监会正稳步开展民营银行试点工作,目前拟在部分省市试点首批设立3至5家,正在着手试点制度设计工作。”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背景下,江西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以省政府名义向银监会提交开展民营银行试点申请,恳请将江西省纳入试点省范围。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民营银行筹建申报准备工作。“目前,已有赣商银行、商联银行、裕民银行、环鄱银行等4家银行名称获工商总局预核准。我们将积极推进组建民营银行,力争江西省纳入民营银行试点范围,有1~2家成功申报。”
担保机构:省级公司力争年底前开业
江西省将加快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整合做大省级担保公司。支持各设区市整合资源,吸引民间资本,通过合并、重组、增资等方式组建注册资本金5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引导市、县、园区发展具有当地产业特色、专业性较强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进行资信评级,开展债务融资担保业务。支持财政出资担保公司适当提高担保费率,提高代偿容忍度,允许其代偿率不高于2%,努力做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省级再担保公司今年也将提上议事日程,力争年底前开业。如果能顺利组建,在江西省也将是一个重大突破。”刘福林说。
2 引资金
融资:今年直接融资力争完成600亿元
直接融资是江西省的一块短板。“金融30条”对伸长这块短板提出了一些新的路径走向。目前,江西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1家,其中境内33家,境外18家;2013年全省直接融资规模523亿元,同比增长40%。今年江西将围绕完成600亿元的目标,从三方面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抓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力争更多的企业向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申报上市,向“新三板”申请挂牌;大力发展债券及票据市场,争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达300亿元;大力推进“险资入赣”。今年将重点落实已有合作基础的多个项目。
力争年内早日启动“四板市场”
江西省鼓励省内上市公司战略并购重组,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积极推动省内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借鉴相关经验,通过“管理输入、资本输入、人才输入”等方式,加快推进江西省区域股权转让市场(四板)建设,力争年内早日启动“四板市场”。鼓励各地通过设立政府先导基金、种子基金、夹层基金和国有企业转让部分股权等方式,大力吸引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农业发展基金、产业互助基金等参与江西省产业转型升级。
信贷:探索商标、专利等质押贷款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贷款重组、信贷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信贷资源,综合运用票据、信托、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证券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产品,扩大业务规模。探索开展商标、专利、政府采购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探索建立农村产权评估、收储、流转、处置服务平台,促进农村抵押物创新。鼓励银行业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开展大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按小额分散原则,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市场。
3 引人才
首次提出金融人才“双向”交流
江西省将逐步开展金融人才双向交流机制,邀请国家“一行三会”和金融机构总部干部到设区市挂职工作,组织省内金融机构干部到县(市、区)政府挂职工作;同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政干部到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挂职工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制度,邀请国内外金融专家来赣讲学,定期举办市、县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班。鼓励江西省高等院校大力培养金融人才。
4 优环境
办理抵债资产登记手续将降低收费
为了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江西省将加快建设“信用江西”。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萍乡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经验和奉新工业园区信用建设经验,探索在设区市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抵押物剩余价值进行担保和反担保,并作为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法定登记部门对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和办理抵债资产登记手续将优化流程、简化手续、降低收费。
扶持政策
新引进金融机构至少奖励500万元
江西省还从8个方面出台了强化金融业扶持政策。包括:机构引进政策扶持、信贷投放政策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扶持、债券融资政策扶持、保险业发展政策扶持、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扶持、“三农”小微企业政策扶持以及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
对新设立并正式开业的金融机构将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省级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总部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元奖励,对具有法人资格、总部级证券期货机构、保险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元奖励。对新设金融机构的营业用房,在用地、规划、购买和租用上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或优惠政策。
对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备案、提交上市申请等分阶段进行补贴,总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境外成功挂牌融资的企业,比照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优惠政策进行补贴。建立“绿色通道”,给予政策支持,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
鼓励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区域集优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对成功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的金融机构,在每年省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评中设立单项奖予以奖励。
支持农业保险扩面发展,争取脐橙、蜜橘、白莲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补贴范围。对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政府补贴保费60%,承保公司减免保费40%,实现“零保费”政策。对成功引进保险资金且单项融资额在10亿元以上、融资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1‰给予奖励。对在赣注册纳税的部分企业,由省财政按融资担保费收入的5%给予补贴。
(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徐娆、袁思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