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力整治规范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 二十一家机构向社会作出“十保证”公开承诺
20.10.2016 23:3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会议确定,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配置亲子鉴定必备仪器设备,配置不到位的应当立即暂缓亲子鉴定业务的开展;如果在2017年3月底之前仍配置不到位的,依法注销其亲子鉴定执业范围。今年内将组织对有关机构资质的全面核查,一经发现谎报、瞒报情况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上,21家具备亲子鉴定执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共同倡议和签署了依法、规范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公开承诺书,从依法取得执业资质、配置必备仪器设备、统一受理鉴定委托、规范鉴定受理范围、严格提取鉴定材料、确保检材和人身对应、坚持鉴定人亲历原则、严格保护当事人隐私、规范出具鉴定文书、规范宣传推广活动等十个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保证”。
会后,省司法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全省具有亲子鉴定资质的所有司法鉴定机构信息和《江西省司法鉴定机构关于规范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的公开承诺书》以及监督和投诉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江西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
江西省司法鉴定机构关于规范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的公开承诺书
为了保障我省诉讼活动和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公民有关合法正当诉求依法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我省全体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共同倡议,现就依法、规范开展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业务,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保证鉴定机构和相关司法鉴定人依法取得法医物证鉴定执业资质,并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江西卷)》。
二、保证鉴定机构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配齐拥有自有产权的法医物证鉴定业务必备的仪器设备。
三、保证鉴定机构统一受理鉴定委托。不得由司法鉴定人私自受理,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单位、个人代为受理,不得利用中介组织或个人招揽业务,不得违规或变相设立服务点、采血点、接案点等。
四、保证不受理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亲子鉴定委托,不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孕妇开展产前亲子鉴定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五、保证要求亲子鉴定当事人本人到鉴定机构并在鉴定机构场所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鉴定机构的,鉴定机构必须指派至少二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一名为该鉴定事项的鉴定人)到现场提取检材。
六、保证认真核对亲子鉴定当事人身份信息,复印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当事人进行拍照存档。不得通过邮寄、快递、当事人自行送检等方式获取亲子鉴定的鉴定材料,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单位、个人代为提取鉴定材料。
七、保证本机构受理的亲子鉴定业务由本机构有资质的鉴定人利用本机构自有的仪器设备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构或者单位、个人承担。
八、保证在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活动中严格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亲子鉴定材料。
九、保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出具鉴定文书。
十、保证不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或张贴广告、散发传单等途径对亲子鉴定业务进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推广,不通过诋毁同行、支付回扣和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来招揽业务。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后果。
监督和投诉电话:0791-87709138、87709139
承诺机构(21家)
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
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人民法医学鉴定所
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科正医学基因学司法鉴定所
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康民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
赣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南昌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景盛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九江司法鉴定中心
九江南湖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百信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博中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宜春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吉安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新余司法鉴定中心
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0.10.201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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