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刘銮雄、罗杰承涉嫌贿赂欧文龙案新增两名证人

14.11.2013  23:30
罗杰承11月13日到澳门法庭应讯时罕有地向传媒摆手。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香港华人置业集团主席刘銮雄、罗杰承等8人涉卷入欧文龙贪渎案审讯将近30日,进入尾声,13日刘銮雄及罗杰承的代表律师再分别申请将澳门工务局长贾利安及一香港律师列入证人名单,法庭经商议后批准申请。

  罗杰承代表律师苏雷在庭前申请传召贾利安以证人身份出庭作供,指贾利安有份参与多项涉及“Moon Ocean”的行政程序,法官接纳其申请,但只准律师围绕本案事实发问,不准询问后续的批给程序及合法性问题。刘銮雄代表律师明路义则申请传召一香港律师作证,指该律师有份处理华置、“Moon Ocean”等公司的借贷、交易合同,获法官批准,但前提是发问内容不得影响罗杰承的利益。两名证人分别订于本月18日及下月16日出庭。

  上午的庭审,3名“安乐工程”公司的职员就污水处理项目事宜作供,辩方证人指涉案项目仅占公司收益几个百分点,不会因未能承接工程而令公司财务变差;公司与供货商等合作需要查册了解对方数据,但没在香港登记注册的外地公司亦不妨碍与之合作。

  另外,法庭预料明年一月中结案陈词,有律师指其结案陈词可能长达两小时,要求延长发言时间,合议庭商议后认为控辩双方先以书面申请具体陈述时间,再逐一个案分析厘定。按法律规定,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不得超过40分钟,对口头陈述只得一次反驳,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倘若逾时,发言者可以案件的复杂性为由申请继续发言,但须有依据,主持审判法官可容许其继续发言。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