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出台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铜川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由示范创建转入全面实施阶段,今年完成5个示范片区和60个创建村建设。2017-2019年,按照25%的比例全市每年启动一批创建村,各区县每年开工建成1个示范片区。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水、电、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普遍建成;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实现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乱堆乱放基本消除,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河道沟塘干净通畅,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卫生保洁机制基本建立,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建成10个最美乡村示范片区、50个示范村、100个精品村、200个达标村,每个区县至少建成2个3A级以上的美丽乡村景区。所有村庄实现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基本实现环境优美、绿色生态,达到达标村或精品村标准;20%以上的村庄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达到示范村或最美村标准。
实施村庄规划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卫生改厕、农村绿色家园创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培育、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道路畅通、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住房风貌塑造、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文化传承等十四个工程。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发展目标。
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立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管并重,继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立村内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管理制度,相关设施运行和长效管护机制。成立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道路绿化养护、河道治理管护等专职队伍,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员工资及设施维护等经费列入区县财政预算,市级财政适当补贴。“十三五”期间,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中、省支持资金,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市区县两级配套资金不低于中、省投入的20%,保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资金投入。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体制、机制、目标、任务、要求”五个不变,建立完善督查验收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分季度组织调研督查,对工作动态适时进行通报,考评结果与奖补资金相挂钩。
摘自 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