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

14.04.2016  18:57
  日前,铜鼓县印发《铜鼓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始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全县县级、乡(镇、场)级、村级和水库“河长”全覆盖。
  “河长制”实行后,铜鼓县将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江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全力实现全县河湖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泥、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的“八无”目标。
                          (作者:洪兴、吴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