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编印提示手册规范执法行为

29.06.2015  10:51

“对犯罪线索的初查应在两个月以内终结,原来还真没怎么注意”…

“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现在应该执行‘高检发【2015】年6号’规定”…

“职务犯罪报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情况都需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这充分保障了他们的诉讼权利,但是容易被我们忽视,写入提示手册很有必要”…

      6月25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内气氛热烈,检委会成员们对检察业务部门容易出现的执法不规范的情形和相对应的执法规范,正在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这是该院《规范执法重点提示手册》定稿编印前的最后一次讨论。自高检院开展全国检察机关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该院围绕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整治八个方面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业务部门对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将近三年来所办案件进行筛查,重点检查未严格执行办案规范和办案纪律要求、未充分保障当事人和辩护人合法诉讼权利、未严格依法使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未依法处理涉案财物等问题,筛查后要求各部门对不规范的具体行为形成自查表,对容易出现的执法不规范情形进行提炼,按部门予以整理、归类,对出现频率高的不规范情形进行重点标注,并引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执法规范予以指引和重点提示,最后经检委会讨论拟编印成《规范执法重点提示手册》下发至每位干警。

该院邓新国检察长说:“通过提示手册的编印,能起到提高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让每位干警始终绷紧规范执法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