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规范银行业收费要靠更充分的竞争
国务院新闻办5月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下阶段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对于不服务只收费的,要坚决取消并查处;对于能在利差中补偿的,不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成本性收费,要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尽可能降低。
过去一些年,相关部门屡次清理和叫停了一些不合理的银行收费。但与此同时,一些银行也出了些新招,以维持各项收费的总收入。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市场主体,银行都希望自己有更多的收入。正常的市场环境中,作为市场主体,对自己提供的服务收费还是免费,收多少,绝大部分应自己说了算。和收费对应的,一是收费之后的服务被接受,二是在自由充分的竞争中,一些服务是否收费和收费标准会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消费者或融资方可以根据收费和服务,选择去别的银行。
但是,由于目前中国银行业开放程度较低,牌照管理较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后一步也迟迟没有迈出。当然,银行之间的竞争不是没有,但是封闭的市场导致了默认收费潜规则。正如我们众所周知的,中国大部分银行相对储户的地位要强势一些,相对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来说也强势一些。很多时候,消费者和大部分希望通过银行融资的企业和个体没有选择,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于是才出现了,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所言,甚至出现了不服务只收费的情况。
特别是经济增速放缓,同时融资难的时候,银行各种莫名其妙的费用提高了需要融资企业的财务成本,加重了他们的负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包括最新的消息,央行决定从5月11日起再次降息0.25个百分点,同时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都是为了提振经济,努力解决融资难与融资贵的问题。回溯起来,为解决银行一些莫名其妙的收费,公众总是寄托相关部门监管,相关部门也确实出台了不少政策和通知,可结果不尽如人意。
何以至此?除了上文所分析的,事实上,中国银行业之所以有今天的相对垄断地位,根本上是因为行政力量为他们构筑了保护膜。国家层面出于国家整体考虑,地方层面也是为了本地的经济发展。于是,无论全国性大行、股份制银行,还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各自势力范围基本固定,新进来的竞争较小。因此,从长远看,要解决银行业的不规范收费问题,治标办法在于实现银行业的更自由竞争。不否认,民营银行试点也在开展,但发展壮大有个过程,各种曲折也还不好说。但无论如何,应创造条件,支持更充分的银行业竞争,金融改革的步子应该迈得更坚定。
与此同时,就当下而言,银行的各种收费,特别是在提高收费标准,或者新增收费项目时,应有章可循,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措施要到位。任何收费应该基于成本,并让公众知晓。类似美国银行压力测试,对商业银行做成本测试,测试银行某项服务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并公开相关信息,让公众监督。假如成本很低,但是收费很高,相关部门就不能视而不见,必须约束这种行为;相应的,如果成本很高,但是银行收费却很低廉,甚至免费,也应尊重银行的营销行为,少加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