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大爷老伴去世2万存款取不出 银行:要先公证

11.11.2013  13:33

   老伴去世后,户籍信息和身份证注销了,其生前在银行的一笔存款取不了。日前,省城市民方大爷带着存折和死亡证明跑了数次银行,均被告知要先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办理继承公证或通过诉讼取得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后,便可从银行支取存款。银行工作人员也提醒,亲人去世后不要急着注销身份证。

  实例:老伴去世留下2万余元存折

  家住省城文教路的方大爷今年70多岁,两年前,老伴因病去世,他在整理老伴遗物时,意外发现一张存有2万多元的银行存折。而后,他拿着存折前往银行取款,银行工作人员称需要存款人的身份证。“老伴去世后,户籍信息和身份证都已经注销了,怎么提供老伴的身份证?”方大爷找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开具了一份老伴的死亡证明。

  当方大爷带着证明和存折再次来到银行,工作人员却说,老人办理继承公证后才能取款。“我取自己的钱,为什么这么麻烦?”方大爷对此很不理解。

  银行:取款人必须办理继承公证

  11月7日,记者随同方大爷来到银行了解情况。该银行一名运营主管表示,方大爷老伴的这笔存款是2011年存进银行的。要办理取款业务,需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但方大爷的老伴去世了,这笔钱就成了遗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储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若方大爷未办理继承权公证,银行便为其办理取款,若其他继承人有异议,银行也将承担责任。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数家国有银行,得到的答案如出一辙:在存款人死亡的情况下,取款人必须先公证。

  支招:办公证或通过诉讼都可取款

  继承公证该如何办理呢?11月8日,记者来到南昌市豫章公证处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应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继承权公证,并具备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死者的死亡证明等;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办理公证的费用按照遗产金额的2%收取,最低每次收取200元。只要材料符合,一般几个工作日就可以把继承权公证书办下来。

  另外,南昌法院一名法官告诉记者,除办理公证外,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诉讼期间,各继承人也需要出庭或派委托人出庭进行诉讼,最后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到银行办理过户或支取手续。

  提醒:亲人去世后不要急着注销身份证

  亲人不幸去世后,遗留在银行的存款想取回,不仅程序复杂,而且成本很高。如果继承金额不多的话,费时费力费钱,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南昌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周先生称,银行为保护存款人的隐私,不接受一般客户向银行申请查询亲人包括朋友存款,只有司法机关等部门才有权力查询客户的存款情况。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建议储户平时对自己的资产情况和密码备份,最好是告诉值得信赖的人。否则,一旦遭遇意外,留在银行的存款要取出来,继承者少则花百元,多则花千元甚至万元,为公证买单。

  值得一提的是,亲人过世后,家属先不要急着注销其身份证。只要知道密码,并持有储户开户人的身份证和领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取款并不存在问题。

  文/记者龚汉斌

  即时·点评

  方大爷为什么没法取走已故老伴的存款,就是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给拦住了,该规定是“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以此为据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很多起这样的事件,这种“休眠存款”要解冻起来,还真得费周折。当然,银行也有自己的理由,比如是按照制度就必须如此,为了保护储户的安全等。但是既然这样的规定给储户带来非常大的麻烦,那么这种规定和制度是不是应该有改进的空间呢?而且在执行起来的时候,是不是就得一刀切呢?从全国来看,这种现象经常发生,银行作为一个服务部门,就应该改进措施来解决这个麻烦,而不能只让储户一次次去开各种证明来取得本应属于自己的存款。(评论员叶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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