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展政协民主监督新画卷
●邱修梁
先看1月15日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省政协主席黄跃金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第三部分专题阐述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接着,2月4日春节后第一次主席会议,重点研究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专门明确一名副主席分管,力度空前。
再看1月1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通过的《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第七部分明确指出支持各级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回看去年8月22日召开的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人民政协与民主监督”年度研讨会,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民主监督性质、特征的认识,深刻分析了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现实路径选择。
……
随着路线图中的步骤一项项推进,时间表中的计划一个个完成,江西省政协的民主监督探索成效逐步显现,迈入由“行”而“制”的关键阶段。省委加强外部监督、发展民主监督的制度安排渐成现实。
下面,且看省政协民主监督实践是如何“行而有法,行之有效”的。
重点督大事,突出督得准
“域”指范围和边界,体现着民主监督的内容;“度”指分寸和艺术,表现为民主监督的方法。去年12月23日,在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上,主席黄跃金对十一届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域”和“度”做了精准概括:
——“要选准角度、提高精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抓住改革发展的难点,针对群众关注热点,瞄准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开展监督”。
——“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不靠说了算,而靠说得对、说得准。”
从2012年起,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重要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等内容,省政协每年安排两个以上议题,报省委常委会同意,由省政协领导担纲,集中资源、汇聚优势开展专项监督。
“选题准,调研深,建议实!”对于去年10月省政协开展的“市县落实‘河长制’情况”民主监督活动,省政协常委、水资源领域专家邓丽明印象深刻。
“2015年,省政协调研水环境保护时就对‘河长制’的推行提出了建议。”据省政协人资环委负责人介绍,“2016年,省政协将市、县落实‘河长制’专题民主监督列入常委会协商计划,副主席孙菊生带着调研组深入九江、南昌、鹰潭等三市七县开展‘民主监督行’。”
“实打实地看,看到什么说什么。”邓丽明记得,“有的地方片面认为落实‘河长制’是应景工作,河长办也只是一个虚设机构。”
“后来我们形成的《关于我省推行河长制以来情况的建议案》,针对部门推诿现象、经费保障无专项、考核办法不科学等问题,提出了一河一策、理顺体制等5方面建议,省委书记批示要河长办、水利厅、省发改委认真进行研究。”省政协人资环委负责人说。
目前,江西已在全境构建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体系,“五河一湖一江”由7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其他河流则按流域由88名“市河长”、822名“县河长”和万余名“乡、村河长”层层包干。
重在“公、和、诚、实”,目的是改进工作
“政府在努力为我们省钱。”尽管人工工资、材料成本不断上涨,但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小明却显得格外轻松。他的公司每年原本须缴纳税费300多万元,“去年只缴纳了130多万元,减了近170万元”。
2016年以来,江西前后出台100条政策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截至去年底,共收集企业反映问题1630个,已解决1280个,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约成本约320亿元。
在政府千方百计为企业“省钱”的同时,政协也在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持续帮忙。
2014年,省政协创造性地运用问卷调查开展民主监督,对在赣投资的200余名外籍人士开展关于我省投资发展环境的调查,显示我省还存在“吃拿卡要”和“不托关系办不成事”等现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均批示要求改进,省委办还对报告进行全文转发,并定期搜集汇总改进情况。
2015年5月起,省政协就“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历时7个多月,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前期,11个设区市政协分别在辖区内调研并提交报告;10月中下旬,省政协深入6个设区市实地调研;12月14日,省政协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关于我省企业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客观分析了掣肘企业发展的“政策、成本、产业链”等“事因素”,指出潜藏的“承诺不兑现,政策不落实;综合配套服务能力薄弱;行政执法不规范,以罚代管、以费养人较普遍;行政审批效率不高,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举报投诉渠道不畅,查处损害发展环境案件不力”等人的问题,尖锐而不极端,真诚而不敷衍,既对事更对人,既建议还批评,展现了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魅力。
建议案得到多位省领导批示肯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在今年1月6日的省委常委会议上还说:“我省降成本优环境工作成效显著,省政协的襄助功不可没!”
重视提建议,增强实效性
监督在关键处,更要建言到点子上。
去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江西如何打赢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攻坚战?这是省政府的重要创新工作,也是省政协发挥监督作用、服务中心工作的新领域。
4月,省政协主席黄跃金亲自选题部署,经济委员会和办公厅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实地调研座谈,形成《关于推进“营改增”的几点建议》报送省领导。不久就有了回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出,建议研究的深,分析的透,针对性强,拓宽了工作思路,要求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尤其是省“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逐项逐条地进行探讨研究。
直到现在,省政协经济委负责人的案头上还放着这份建议案,还不时翻看。“全文不足4000字,建议部分就有2700多字,还提出了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的几个问题,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合理划分并适用相关税率、健全国地税合作机制等建议具有很高的参考和咨政价值。”他表示,“我省能够平稳推进‘营改增’,顺利实现税制转换,这份力作很及时!”
不仅如此,江西省政协还要求“体现于实效中”。
一直以来,黄跃金主席对提高监督实效、强化成果转化有着清晰的安排:“一方面要努力争取党政重视支持,明确办理反馈主体、内容、流程、时限,实现多方式、分层次办理反馈。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将办复情况通报参加监督的有关单位和政协委员。政协办公厅要汇总全年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意见办复情况,向政协常委会报告。”
“主席是这样要求的,我们也是这样做的。”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负责人说,“2014年,我们对之前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促使财政厅在上一年8000万元基础上又追加4000万元专项资金,《江西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也大幅采纳了政协建议。这些情况我们不仅告知相关委员和专家,还写进了2015年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届末之年,省政协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热度不减、力度不变。2月21日,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了协助省委制定出台民主监督实施意见工作,布置开展“市县落实‘河长制’情况”“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专项监督,奋力铺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