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手追捕外逃 “避罪天堂”正在消失

13.10.2014  10:17

  正在消失的“避罪天堂

  关注理由

  上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同样在上周,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的一番话语掷地有声:“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昔日,她坐拥豪宅,出入开着名车,挎包至少价值两万;而如今,她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落网,穿上了粗布囚衣。

  9月30日14时30分,在韩国首尔,怀揣2500万元赃款潜逃的42岁中国女子路某被抓。抓捕她的,是韩国首尔警察厅国际刑警特别搜查队。

  镜头前的她并不抗拒,虽然双手被反剪,但嘴角却浮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截至10月8日,在中韩警方联合开展的“中韩联合追逃行动”中,中方已从韩国缉捕回国17名外逃嫌疑人。

  身涉3案不认有罪“不就2500万,我又没说不还

  被称为“沈阳富婆”的路某安静地坐在辽宁省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的审讯室里。曾经,她出入豪奢之所,出手阔绰,每周都要做塑身美容,而此时坐在这里的却是一个身材臃肿、目光呆滞的中年女人。不过,她的言语依然不时流露出昔日颐指气使的“豪气”。

  “你们换工作得了,我最烦你们这些记者!”当媒体记者提出采访要求时,路某当即拒绝,口气充满讥诮。

  事实上,从韩国引渡回国接受警方调查以来,路某的态度就极不配合,她始终不认为自己犯了罪。“不就是2500万嘛,我又没说不还,这点钱我找朋友拆借,把口子堵上不就没事了?”路某不止一次这样对警方说。

  不过,在警方那里,关于路某已经立案的经济犯罪案件就有3起,而且数额巨大,其中,2014年1月,路某以“先过户后付款”的非法手段,将被害人杨某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临波路一处房产骗走,并以此房产抵押贷款400万元;今年4月,她又以同样手段,从一家外省商会骗取资金2500万元。

  根据沈阳警方的调查,今年4月1日,愚人节,路某在这天与丈夫离婚,分割了财产。4月8日,路某带着2500万元和12岁的儿子逃窜到韩国,护照过期后,娘俩隐居在韩国一处民宅。按照路某的计划,她准备前往济州岛投资50万美元,在韩国完成投资移民。

  路某对韩国比较熟悉,之前已经前往多次,而且,她还特别喜欢看韩剧,尤其爱《来自星星的你》,对韩国的生活充满向往。不过,路某也并非毫无忌惮。隐居期间,由于担心被查出是非法移民,她和儿子终日闷在屋中,吃用都叫外卖。由于酷爱炸鸡啤酒,加之缺乏运动,几个月下来,路某体重暴增,长了20斤,身材严重走形,昔日“千颂伊”惨变“鸟叔”。

  9月30日,当韩国警方敲开路某的房门时,她竟然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携款潜逃梦碎“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找到了

  “不敢相信是真的”——被称为“最美高管”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怡,和路某有着“共鸣”。

  2013年7月,在策划寿险产品变造为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大肆销售“庞氏骗局”暴露后,陈怡精心设计了自以为隐秘的出境逃亡路线:先从上海飞至香港,在港短暂停留后飞往韩国,紧接着便飞往斐济。

  她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很快就摸清了她的出逃轨迹,并向190个国际刑警成员发布“红色通缉令”。仅仅60小时之后,陈怡就被中国公安机关在斐济机场出入境关口拘捕。见到民警时,陈怡难以置信:“从上海到斐济远隔万里,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找到了。

  事实上,她们的落网,早已注定。

  针对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系统性缉捕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犯罪增多,一些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携款潜逃至境外的情况不断增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98年公安部成立了经侦局,其主要职责是打击经济犯罪,包括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商业贿赂、金融证券犯罪等近90个罪名,境外追捕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大幕也正式开启。

  而如今,这项行动以更加凌厉之势展开。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启动“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上了名单的,有的已经在逃十余年,有的则刚刚被立案侦查。他们共同的特点是,“破坏了经济秩序,侵害了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比起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经济犯罪具有隐性的特点。比如,骗了银行几个亿、十几个亿,老百姓往往感受不到。可在大街上抢个钱包,可能几百块,就会引起强烈公愤。”公安部经侦局有关人士解释说,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而影响破坏经济安全最直接、最危险、最极端的表现之一,就是经济犯罪。

  一个令人振奋的数字是,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先后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28名。

  “过来人”辛酸史境外已不是“避罪天堂

  出境了,并不是逃亡的终点。

  随着我国对外逃人员追逃力度的加大,国际联合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外逃人员不但要逃得出,还要藏得住,能生存。于是很多外逃人员就东奔西跑、东躲西藏,有的还改头换面以躲避追捕。

  8月31日凌晨,一架从广东飞来的班机缓缓降落在浙江温州永强机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出逃柬埔寨两年半的浙江乐清籍男子石某戴着手铐,在民警押解下走出机舱,随后被移交给等候多时、全副武装的特警队员,押送回乐清。至此,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400余万元的非法吸存案“主角”终于落网。

  今年47岁的石某过去是乐清一家知名企业在江苏地区的代理商,家产颇丰。2007年6月到2008年6月,石某以资金周转、银行垫资等为由,以高利息为诱饵,向郑某、吴某、林某等多人吸纳资金4400余万元,这些钱被他以更高的利息转借他人,此后资金链断裂,债台高筑。2012年2月,石某突然失踪。

  郑某、吴某、林某等一干债主遍寻不着石某后,于同年4月6日向乐清警方报案。警方很快查明,石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然而,石某已于当年2月出逃到境外。此后的两年时间,警方采取各种手段排摸寻找。直到今年上半年,警方得到一重要线索:石某可能在柬埔寨金边一带落脚。今年8月初,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指挥协调下,中、柬两国警方迅速启动国际警务协作机制,最终确定石某的确切落脚点。8月19日上午,石某在金边落网。

  8月31日凌晨,在乐清市公安局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石某向警方讲起他国外逃亡的辛酸史:逃到柬埔寨后,石某在金边租了3间店铺,还雇了两三个当地员工,经营太阳能系列产品生意。两年来,他彻底切断了和妻子儿女的联系,流落异国他乡,有家不能回,而且担惊受怕。“即便逃到境外,身处他国,每当独处的时候,内心还是感到惶恐和感伤,觉得自己对不起家人,害怕自己早晚有一天落网。”石某感慨地说。

  事实上,对越来越多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来说,携巨款到海外花天酒地只是自己编织的一个美丽的肥皂泡。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披露,很多出逃人员学历不高语言不好,难以融入当地生活圈,就是有华人圈也不敢露面,有的人还受到当地黑社会组织的敲诈。如果有人想通过“洗钱”来处理违法得来的赃款,那么更可能受到当地警方的严厉打击。

  “我们曾经缉捕回来一个基层银行的行长,在国内时春风得意,受人尊敬,出逃国外后以最底层的职业谋生,见到抓捕民警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总算来了’。”他说。

  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的温州市原副市长杨秀珠,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终日。被捕前,她时常一个人绝望地哭泣。当荷兰警察宣布对其实施拘捕后,她的情绪反而平静下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猎贪”成海外追逃“重头戏

  在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中,有一句话耐人寻味:包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适用本通告。

  “我们确实抓了不少贪官回来。”在媒体面前,身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的刘冬并不避讳这一点:“猎狐”行动所担负的不仅仅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在逃嫌疑人的缉捕工作,因为在境外追逃方面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和有效渠道,它也担负着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追捕在逃腐败分子的工作。

  他举例,中国海运(集团)韩国釜山公司原财务经理李克江就是警方猎的“”。

  李克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5.2亿元用于赌博。因担心东窗事发,李克江在总公司财务检查之前潜逃至韩国。很快,掌握了相关线索的“猎人”向韩国通报了潜逃人员名单。2011年5月,韩国警方将李克江抓获。同年10月,经过中韩双方协商,李克江被遣返回国。

  来自权威媒体的统计显示,从1992年至2014年的22年间,公开报道的外逃人员共有51人,其中,21人为政府部门各级官员,占总人数的约一半,还有19人为国企负责人,11人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任职,其余多为企业负责人。

  21名外逃官员中,多数是地方或部门的“一二把手”。如福建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卢万里、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原主席温玲等。若以级别论,厅局级官员易发生贪腐外逃。

  在19名国企负责人中,比较著名的外逃者均为“一把手”,如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钱宏、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董明玉、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等。

  在11名金融机构外逃人员中,比较著名的是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此外,银行机构中出纳、会计等基层人员外逃的就有4人。如建行东莞分行金库原保管员林进财、北京市房山区河北信用分社原会计杨彦军等。

  在凌厉的追逃之势下,一只又一只“狐狸”到案。越来越多的追逃成功案例证明,虽然此前有些腐败分子的确能够逍遥一时,但是却不会逍遥一世。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避罪天堂”。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的一番话语掷地有声:“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诚如古语所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严密的法网已逐渐攻破“狐狸”们的心理防线。在已经到案的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中,被“猎人”做通思想工作、接受“劝返”的人也很多。“回来吧,自首对自己有好处。”刘冬说,“要不,‘猎人’也迟早会找到你。

  在追逃路上,警官们也尊重抓捕对象的权利。被抓回来的“狐狸”老李的隐私就被保护得很好,他并没有在满飞机的乘客面前被戴上手铐。

  10年前,老李因涉嫌经济犯罪外逃至非洲。被抓捕回国时,穿过首都国际机场宽阔亮堂的航站楼时,他走得很慢,不时四处张望。“太久没回来了,也太想回来了,发展得真好。”老李说。

  在被移交给山东警方之前,老李问:“今天就回到青岛了,晚上能吃口蛤蜊吗?

  10年逃亡,对比手机里的旧照,老李的头发白了,苍老得“脱了相”。他年迈的父母都在老家青岛,已久未谋面。

  没有得到应答,老李忽然低下头,自言自语道:“差点儿忘了,我是个通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