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失职“一把手”叩响主体责任警钟

08.09.2015  11:15

  有权必有责,有责应尽责。班子出了问题,作为第一负责人的党委书记,焉能置身其外?端正为官态度,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抓好班子作风建设,是为上策。

  6日,央视《新闻联播》和中央纪委官网都发布了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被问责的消息。据通报,李庆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此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领导职务。

  官员因违法违纪被问责并不少见,但因没有尽到主体责任而被免职,据悉这在河南省内是第一例,在全国地市级这一层面上,也极为罕见。

  不因个人违法违纪落马,而是受同僚“牵连”被问责,这看似有点冤,实则一点儿也不为过。在这方面,党内早有规定。无论党章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有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这也没有任何疑义。可以相信,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党政一把手因主体责任问题而被问责。

  从相关事实来看,李庆贵被免职也是咎由自取。据通报,在其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就发生了三起涉及当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这三起案件涉及一名原常务副市长,一名原副市长还有一名市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其中两人为市委常委。就此,通报指出李庆贵“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一点也没错。试想,同僚如此严重违法违纪,身为市委书记的他岂能毫无察觉,有所察觉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岂非失职?

  强化责任追究,才能传导压力;问责常态化,才能抓好权力监督。

  有权必有责,有责应尽责。在这其中,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松,就是把反腐倡廉进行到底的关键。主体责任不虚置,问责常态化才能有效落地,反腐倡廉也才能深入开展、持续发力,得到进一步强化。以往不少案例表明,抓好反腐倡廉,一个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是关键,而在这其中,党政一把手更是重中之重。在一些地方,一把手强则班子强,一把手贪则班子乌烟瘴气,并不鲜见。

  李庆贵被免职,告诫各级党政一把手,切莫再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为官心态,也不能有“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想法。一把手本身有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之责,班子出了问题,作为第一负责人的党委书记,焉能置身其外?端正为官态度,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抓好班子作风建设,是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