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闲语:生态终身追责拧干政绩水分

07.05.2015  12:05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5月6日《新京报》)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说易行难,责任不落实,山清水秀难实现。“完善责任追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这无疑是一记掏心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倒逼官员自我修正政绩观,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地方主政者的基本责任。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就谈不上造福地方百姓,因此为了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某些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大肆在资源上做文章,不惜牺牲生态环境。经济是发展了,政绩也亮眼了,职位也晋升了,但生态恶化却愈发严重。继任者依样画葫芦,把地方生态本底资源当成自己政绩的垫脚石。

  在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之下,谁作的决策清清楚楚,谁干的“好事”明明白白。地方生态实况图就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单,哪条河水臭了,哪座山头秃了,按图索骥,对位追责,“一个都少不了”。有了这份责任清单,官员自然就不敢肆意为政绩“注水”,不敢拿生态资本为自己贴金。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凡属重大决策也要有章可循。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法治层面,并且成为官员的一种法治红线,这显然是一种法治支撑。从《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本身来说,这就是一个刚性的制度约束。无论是在理念、目标、任务、制度、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贯穿着一种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

  不要以为自己在甲地捞足了政绩分数,跑到乙地享受政绩红利,就可以高枕无忧。只要造成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损失,一样要依法问责。在这种制度设计之下,官员决策就不能胡来,一些所谓的“三拍”干部更失去了存在空间。无论是民生发展或者重大改革举措,首先得过环保关,先得掂量法治的可行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如同一道法治紧箍咒,把官员的政绩观栓得牢牢实实。

  乱世用重典,沉珂下猛药。要实现自然生态的山清水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并开出“责任处方”,这确实是一剂良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标准可谓是一个指挥棒,是一个明确的社会导向。谁违背科学发展要求,谁造成了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不仅决策者要担责,而且还要终身跟随,如同诚信档案一样,会成为官员的一个负面记录。

  在此语境下,谁还敢去搞一些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谁还敢不顾民生关切。在经济新常态之下,地方官员如何主动应对和适应新常态,当务之急就是要积极主动调整自己的政绩观,以人为本,立足地方实际,科学谋划,亮出真功夫,打出组合拳,做出实实在在的政绩,让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这才是为官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