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其“闺蜜”母亲三人后自杀 11岁女童逃生

04.06.2014  16:05

  4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警方获悉,该县日前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凶手将一受害人杀死后跳楼自杀,所幸在案发现场的11岁女童逃生成功。而在案发前数小时,凶手在邻近的湖北省天门市将自己妻子和妻子闺蜜的母亲杀害。

  据警方介绍,5月31日晚19时19分许,京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新市镇金茂银河湾小区发生一起男子坠亡事件。接警后,京山警方迅速出警,经侦查查明,凶手张庭,男,1990年11月出生,住天门市竞陵办事处鸿渐路,与妻子王某关系紧张。

  5月31日上午,张庭将妻子王某和其“闺蜜”的母亲韩某杀害。随后驱车赶往京山,将受害人高某杀害。高某系凶手张庭的妻子的舅妈。

  案发当时,张庭借口“送端午”到高某家中,用锐器将高刺死,高某11岁女儿在张庭掏出刀时,躲进卫生间将门反锁,张庭踹门无果后自己跳楼坠亡。11岁女童见到警方到达楼下后逃出案发现场。

  目前,京山、天门警方正联合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受害人善后工作正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