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矿难,“低死亡率”时代的负安全样本
11月26日凌晨1时31分,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恒大煤业公司发生煤尘燃烧事故,造成26名矿工死亡、50人受伤。从2005年至今,阜新矿业集团至少发生6起事故,造成至少277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且在2013年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点名”,被列入“2013年度被取消等级的原国家级和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名单”。(相关报道见B1版)
如此重大伤亡的事故,在一个重特大矿难似乎正远去的年代,更令人心惊。就在11月4日,来自安监总局的消息称,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有两个历史纪录: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5,创历史最低纪录。煤矿特别重大事故间隔周期,已超过19个月,是历史上间隔时间最长的周期。然而,纵有“两个历史纪录”也似乎仍难令人对煤矿安全感到欣慰,最新的阜新矿难无疑是一种“立此存照”,是对仍旧不容乐观的煤矿生产安全的一次沉重提醒。
阜新矿难的发生,释放出新的煤矿安全风险。初步调查显示,此次煤尘燃烧事故系矿震引发,而尚令人陌生的矿震,近年来发生的概率正在快速提升。由于开采区域内的矿震主要是因开采活动而起,相关专家也早有预言:随着浅部资源濒临枯竭,我国的矿山将逐步转入深部开采,诱发更强矿震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强,矿震由采矿安全演化为公共安全问题。对于一些诸如阜新这样的传统型老矿区而言,防范由过度开采而导致的矿震风险,无疑更具紧迫性。如果说矿震的预测目前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但其发生所能够引发的巨大灾害,当不应被忽视。而此次煤尘燃烧事故发生于矿震后的一个小时左右,在这段时间内,是否足够令矿下作业的工人安全转移?是时间不够,还是根本就未认识到矿震可能引发的负面后果或抱有侥幸心理,而未通知作业暂停?貌似客观性的矿震灾难背后,是否有人为的责任疏漏?事件调查不应该忽视。
涉事的阜新矿业系辽宁省属重点国有煤炭企业,迄今已经生产近40年,且曾被评为国家级和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按理说应该是具备优质的安全生产体系的传统老矿。然而。多年来的重特大事故以及重大伤亡表明,在这方面,其并没有彰显国有煤炭企业应有的安全示范作用。屡次整改,屡次“重犯”,到底是积重难返还是追责不力?在被取消优质名单之后,阜新矿业又做了怎样的整改?
一起死伤近百人的矿难,在这个煤矿业死亡率正在降低的时代,尤显得格格不入。而作为老牌而事故多发的国有大型煤矿,阜新矿业或堪称负面标本:一方面,那种片面注重产量而忽视安全的粗放型开采方式还在延续;另一方面,当深部开采成为普遍,大型矿区进入“成熟期”,长期开采和忽视灾害研究所带来的次生危害,如矿震,正在削减技术进步带来的安全增益。这是“低死亡率”背后必须还原的安全形势,也是必须解决的煤矿安全生产的旧病与新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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