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问答
03.12.2013 22:35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由谁负责 答: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3、河道、湖泊管理原则 答:河道、湖泊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
4、什么是防洪区 答: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 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 5、防汛抗洪工作实行什么负责制, 答: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6、防汛工作实行什么方针,遵循什么原则。 答: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7、哪级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答:当江河、湖泊、水库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时,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情况紧急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 8、在紧急防汛期,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必须由谁主持工作, 答:在紧急防汛期,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必须由人民政府负责人主持工作,组织动员本地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洪抢险。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 9、开发利用河道、湖泊(包括岸线)、水库从事旅游项目建设的,必须符合什么要求,并报哪个部门审查同意。 答:开发利用河道、湖泊(包括岸线)、水库从事旅游项目建设的,必须符合防洪规划要求,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0、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哪些影响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行为: 答: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影响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行为: (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建矶头丁坝、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高杆作物和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等阻水植物的; (三)弃置、堆放沉船、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阻碍行洪的废弃物的; (四)在堤防和护堤地上建房、开渠、打井、挖窖、葬坟、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五)其他有碍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 11、在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禁止哪些影响防洪安全的行为: 答:在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影响防洪安全的行为: (一)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土流失的; (二)进行钻探、爆破、采石、取土、采矿、炸鱼以及在坝体滑木、修建码头等危害大坝安全的。 12、防洪费用主要用于哪些事项: 答:防洪费用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防洪规划的编制及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水土保持及水文测报、气象、通信设施等防洪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四)防汛物资储备及运输费; (五)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允许列支的其他防洪费用。 13、防汛指挥部门在分洪、滞洪中发挥着哪些重要作用? 答: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有权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须经有管辖权的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事先通知有关地区。 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措施。 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14、在防汛工作中,有哪些先进事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受到表彰或者奖励?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①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②坚持巡堤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 ③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④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 ⑤气象、雨情、水情测报和预报准确及时,情报传递迅速,克服困难,抢测洪水,因而减轻重大洪水灾害者; ⑥及时供应防汛物料和工具,爱护防汛器材,节约经费开支,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者; ⑦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15、在防汛工作中,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惩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或者拒不执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方案或者防汛抢险指令的; ②玩忽职守,或者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③非法扒口决堤或者开闸的; ④挪用、盗窃、贪污防汛或者救灾的钱款或物资; ⑤阻碍防汛指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⑥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土工程建筑物和防汛工程设施以及水文监测、测量设施、气象测报、河岸地质监测设施、通信照明设施的; ⑦其他危害防汛抢险工作的。 二、抗旱有关知识 1、什么是干旱 因降水减少,或入境水量不足,造成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以及生态环境正常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 2、什么叫旱灾 由于降水减少、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 3、什么叫土壤墒情 田间土壤含水量及其对应的作物水分状况。 4、什么叫抗旱 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或者非工程措施,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对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不利影响的各种活动。 5、旱情等级如何 描述旱情严重程度的级别标准。 轻度干旱 ,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20%;因旱造成城市实际水源供水量仅能达到正常需求量的95%~90%;或者二者同时发生。 中度干旱 ,稻田缺水,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受旱地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0%~30%;因旱造成城市实际水源供水量仅能达到正常需求量的90%~80%;或者二者同时发生。 严重干旱 ,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旱情对农作物生长和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受旱地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50%,农村人畜饮水发生困难;因旱造成城市实际水源供水量仅能达到正常需求量的80%~70%,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或者二者同时发生。 特大干旱, 农作物生长大面积枯死,受旱地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农村人畜饮水发生严重困难;因旱造成城市实际水源供水量仅能达到正常需求量的70%以下,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或者二者同时发生。 6、抗旱基本原则 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态用水。 三、山洪灾害防御知识 措施一:高度警惕暴雨。 降暴雨时,要时刻观察房屋周围的溪河水位和山体有无异常。特别是晚上,更应十分警觉,随时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措施二:及时报警并迅速传递。 观测到可能引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的降雨量,要立即采取鸣锣、放铳、打电话、广播等预先设定的报警措施,迅速向可能受威胁的居民传递警报信息。 措施三:加强防范山塘水库险情。
发生大暴雨时,要加强对山塘水库水位、渗漏等情况的观
测,如有异常,要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 措施四:果断躲避山洪。 1、遇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时,不要沿河谷跑,应向河谷两岸高处跑。(图如下) 2、遇泥石流发生时,不要沿泥石流沟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图如下) 3、遇山体滑坡时,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应向滑
坡体两侧
跑。(图如下) (三)规避山洪灾害行为准则 1、要合理选择住宅基地。建房时应选择在平整稳定的山坡和高地,要远离河滩及沟谷等低洼地带。 2、修路架桥要科学选线。修路、架桥要避开山体易滑坡、崩塌区域,特别是不能侵占溪河滩地。 3、严禁在行洪河道弃渣。向溪河倾倒生活垃圾、工程渣土等废物废料,堵塞河道,害人害已。 4、要保护自然生态。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毁林开荒等破坏自然生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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