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防疫用药的生产企业复工率为100%
本报讯 (记者钟端浪、刘斐)2月24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在南昌召开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省疫情防控情况,省民政厅、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并就公众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9.22亿元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对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集中取暖、集中用餐。儿童福利机构一律不接受社会探望、慰问活动,入住儿童不安排外出。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做好求助人员身份识别、健康检测工作,严格隔离观察、妥善安置到位。婚姻登记推行使用电话、“赣服通”或微信预约,严格控制室内人数,避免“扎堆登记”。
省民政厅龚建辉介绍,对疫情感染对象,适当优化简化低保、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排查出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受疫情影响的,通过临时救助资金采购必需品予以发放。延长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和渐退期时限,全部按照原渠道继续保障。截至目前,我省已提前发放低保、特困供养资金6.68亿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95万人,发放临时救助金及救助实物共计5748.52万元。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原则,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接收的定向捐赠款物,及时拨付至受益方,接收的非定向捐赠款物,第一时间向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按照指挥部统一调配,尽快发往抗疫一线。截至2月23日,全省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9.22亿元。
暂停野生动物猎捕审批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各地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巡护监测工作,同时密切关注野生动物健康状况,做好现有野生动物的封控隔离、卫生防疫和人员自身防护工作。自1月22日起,我省要求各设区市林业局和各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巡护监测,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省林业局余小发介绍,疫情发生以来,省林业部门立即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要求全省各地一律暂停野生动物猎捕审批,一律暂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审批。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第一时间督促养殖户做到消毒全覆盖,各繁育经营场所建立封控隔离台账,详细记录野生动物异常、处置、检疫和上报情况。同时,各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就地封存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严禁非法贩运、买卖野生动物活动。暂停农(集)贸市场、集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组织各级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定期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巡查排查。截至2月23日,全省林业系统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72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9人,收缴野生动物819头(只)。
春季是鄱阳湖候鸟大规模北迁和集群活动季节,也是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余小发表示,省林业部门将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网捕、猎杀、毒杀以及干扰候鸟迁徙等违法犯罪活动,斩断乱捕滥猎、非法买卖的利益链条。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自行开展鸟类疫源疫病研究及承接鸟类生物样本采集。
严防生产企业降低质量标准
截至2月23日,我省共有151家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涉及防疫用药的生产企业复工率为100%;60家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已有53家复工,复工率为88%;18家医用外科口罩生产企业已有15家复工,复工率为83%;省内医用N95口罩和医用防护服3家主要生产企业已全部复工,有效缓解了抗疫一线重点防控物资紧缺的状况。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原则,我省加快医用防护产品应急审批。数据显示,截至2月23日,我省完成医疗器械应急审批15个,预先提供注册证号18个。
目前,我省将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终止之日后的60天。从2月5日起,全省防疫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免收注册费,其他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对于疫情防控期间防护口罩、防护服等企业研发、试产、改进工艺的首次样品送检全部免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高风险药品品种和36个中药饮片品种,相关企业今年复产的前三批次产品可委托送省药检院免费检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面对突然暴增的防护用品的需求,没有质量保障的防护产品,就是无效防护。针对公众关切的医用防护产品质量保障等问题,省药监局吴腮忠表示,疫情期间,我省严防生产企业因用量大、原料缺而降低质量标准。对直接进入临床重症监护的防护用品,省药监局加快审批速度,但决不降低审批的标准,检测不合格,决不放行。省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依法从快从重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在特殊时期胆敢以身试法的不法分子。截至2月23日,我省药监部门共检查药械生产企业92家次、经营企业87211家次、医疗机构11170家次,立案查处涉嫌违法案件113件。如发现有关药械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广大群众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