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限迁“卡壳” 江西国四以下二手车只出不进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新政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9月,我省落地政策《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应运而生,明确要求我省各地政府限期取消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的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
11月2日,记者走访省内各大二手车交易市场,从不少车商反馈的信息来看,目前,二手车限迁政策在我省多地遭遇“卡壳”。而广东汕头、四川攀枝花、甘肃兰州等地限迁政策的落地,使得我省国四标准以下二手车“只出不进”。有二手车商抱怨,省内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目前还不明朗,这也造成外地好的二手车源进不来,而本地车源流到外地的尴尬境地。
本报记者 刘斐
期待:取消限迁利好多
自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政起,从事二手车生意的老刘,就一直向交易市场询问我省对国四标准以下的二手车是否“解禁”一事。老刘知道,一旦取消限迁,外省一些优质的国三国二车就可进入我省市场,本地的二手车源也能走出去,这样一来,二手车市场将得到极大活跃。
今年8月31日,一份出自省政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让车商们欢呼雀跃。在老刘们看来,《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其实就是国务院文件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文件。老刘说,省里取消限迁政策一出,同事们又有干劲了,急性子的人有的开始在外地找车,有的则打算将省内车源卖到外地去。
在二手车市场摸打滚打十多年的老刘深谙政策对市场的重要性。老刘说,今年八九月份,已经有不少来自广东、新疆的二手车商前来寻“货”,政策的红利看来他们已是势在必得。仅9月,老刘成功将9辆国三标准的福田牌大客车,卖往广东。
遗憾:新政“卡壳”
记者查看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凡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在我省办理迁入手续,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除外。
那么,何为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9月23日,省环保厅就南昌市环保局《关于明确我省二手车迁入环保标准的请示》中回函称,经询环保部、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明确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车辆是黄标车和老旧车。2014年,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指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
该份函件中,省环保厅还明确指出,继续执行2014年《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外地转入机动车管理的通告》,这也被认定为继续执行“限迁”政策。省汽车行业相关人士坦言,结合两个文件精神,基本上可以确认国四排放标准以下的机动车仍旧被困在限迁政策的“围城”中。
建议:省内取消限迁
令人尴尬的是,目前,取消限迁“卡壳”的我省二手车市场现状是只能出,不能进。二手车商龚先生很无奈。“10月初,从云南过来几辆保养还很好的国三小轿车,拿到江西肯定能卖个好价钱。”龚先生说,可惜的是,我省并未取消限迁,即使车况再好,到江西过不了户上不了牌。
不过,在省环保厅就南昌市环保局回函中,龚先生看到了希望。“回函中称,不限制二手车我省城市间流通,环保厅从未对省域内各城市间的转入转出设置任何环保附加条件。”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只有抚州市取消国四以下机动车限迁。
“2014年国务院总计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600万辆,并将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省市各级环保部门为了控制污染源流入,执行限迁环保标准无可厚非。”省汽车行业相关人士表示,但即使实行限迁,但全国机动车污染源的总量并不会随着迁移而改变,所以说限迁在本质上无法解决机动车污染的难题。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明确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目的就是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上述人士认为,就目前而言,应该先行在省内各地市之间做出改变,准许国三、国二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省际可以取消限迁,活跃我省二手车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