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作协副主席被指“自我剽窃” 回应:普遍现象

18.07.2015  18:37

陕西作协副主席、西安作协主席吴克敬

  “发过去的是自己的作品,不存在剽窃。(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作家的作品你一查都存在这个问题。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上面这句话出自陕西作协副主席、西安作协主席吴克敬。近日,长江文艺杂志社发表声明称,《长江文艺》2015年第7期发表了吴克敬的短篇小说《锄禾》。经读者举报、编辑部查实,该篇小说曾先后在国内六家杂志上发表,但吴克敬却称之为新作。参照期刊界对此类同一作品多次发表、自我剽窃现象的处置做法,杂志社表示扣除吴克敬《锄禾》小说的全部稿酬、从此拒绝发表吴克敬的任何作品。

   纵横点评:

  不可否认,杂志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导致作家的创作思维被截稿时间所绑架,这也是当下我们亟待审视的问题。但别人自我剽窃,就能成为自我免责的挡箭牌?

  极端一点:别人杀人也能成为自己杀人的理由?人都会犯错,但明知犯错却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实在有损做人的尊严。做人尚且如此的人,其作品又是否值得一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