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医生贩婴案涉案人员失职罪成立 3人获刑

24.01.2014  18:41

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 (李楠楠) 据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消息,今日上午9时,陕西富平贩婴案相关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案在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涉案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成立,判处司欣1年,高文平1年缓刑2年,姚军民6个月缓刑1年,王莉免于刑事处罚。

1月14日,此案主犯张淑侠已在陕西渭南中院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回顾

2013年7月16日,陕西渭南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淑侠(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以“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为由将婴儿以2.16万元价格卖掉。随后,婴儿家属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接报后,富平警方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

8月5日,产妇董某未满月的儿子被警方解救送回。

截至8月9日,富平警方接到多起类似报案,先后立案查实5起。

8月9日,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陕西富平县对该县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局长汲新民、分管副局长卞慈梅、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分管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职。

12月25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婴儿案将于12月30日上午9时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12月30日上午9时,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婴儿案。

1月14日,此案主犯张淑侠已在被陕西渭南中院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