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出台意见强化新型执行措施适用

14.10.2014  11:10

      江西法院网讯  10月1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新型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加大适用新型执行措施,充分发挥新型执行措施的强制、惩戒和威慑作用,提升案件执行质效。

        《指导意见》以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据,结合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实践,对财产报告、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悬赏执行、强制审计等六项新型执行措施进行了系统规定,明确了适用情形,细化了程序节点,以有效提高新型执行措施适用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全省法院将以《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加大适用各类新型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