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保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六次学习研讨会
学习研讨会现场
9月30日,省水保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六次学习研讨会,院党委书记、院长胡建民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代表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江西省水利厅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文件精神,并细致解读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程序。此次会议是以“如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重点学习研讨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专题和对《条例》、《规则》学习体会为主要内容展开研讨。
龚来红以“严明组织纪律,积极发挥院党委的核心作用”为主题作了中心发言。他从党的纪律构成角度,重点介绍了党的组织纪律的涵义与要求,结合多项例子生动阐述了组织纪律涣散松弛的若干现象及其危害和处置方式。他指出,科研院所党委应当充分发挥领导、指导,监督、支持等作用,为推进院所政治建设、科研建设和文化建设提供组织保证;重新修订完善的《条例》更加规范化,省水保院可参照《条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管理办法,以强化干部管理工作。之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研讨内容畅所欲言,谈认识、讲收获、提建议。
胡建民作总结发言,并就如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一是遵守组织原则,这是党的组织纪律最基本的遵循,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应始终牢记入党誓词,时刻做到心中有党,规范自身一言一行,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的不动摇;二是遵守组织制度,党员干部必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不松懈;三是遵守组织程序,这是党集中统一的保证,也是对每名党员的政治要求,必须按组织程序行事;四是严守纪律底线,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党员干部都应始终坚守最基本的底线标准。最后,胡建民强调,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最基本的是要按章办事、规范程序、职工满意,要将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积极谋划干部配置、人才储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