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千余村民深陷“假文件”疑云 发改委红头文件官网上查不到

22.05.2023  15:53

  5月21日一大早,78岁的李木花和杨梅兰带着一条小黄狗,来到村外一处荒地上的一间活动板房,接替两位守夜老汉的工作。

  李木花、杨梅兰以及两位守夜老汉,都是九江市都昌县狮山乡珠岭村李贺村小组(以下简称“李贺村”)的村民,他们受全村人委托,在这里已经驻守了八个月,日夜防范外来的施工队在村里的耕地上强行修路。

  全村1000多位村民至今想不明白:村里现有一条通往村外的水泥路被村里的采矿企业运石车辆压得稀巴烂,到现在也不维修,为何县里又要征地另修一条新路呢?而且,两份盖有“都昌县发改委”公章的红头文件错漏百出,不仅难以让人相信它们的真实性,更是让人质疑文件背后是否有什么猫腻。

  龚冰 晨报记者张宇 文/图

  ▲图为村民向记者出示的两份红头文件复印件。

  ▲图为李贺村为保护本村耕地而特别设置的活动板房。

  ▲记者携带红头文件复印件来到土塘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

  公文疑云

  发改委文件在官网上查询不到

  2022年5月起,珠岭村便疯传着一则消息:都昌县政府计划在狮山乡境内修建一条由都中公路至李贺村的农村道路。村民们说:“我们村里已经有一条通往都中公路的老水泥路,不需要另修一条新路,这样不仅浪费国家的钱,还会让农民失去宝贵的耕地。

  为了说服村民,珠岭村的村干部在后续征地过程中拿出一份首页上方写有“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红头文件——《关于都昌县都中路至李鹤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编号为“都发改可研字【2022】36号”,其中“李鹤村”实为“李贺村”,下同),以证明这条新路通过了都昌县发改委的立项审批,是合法的。

  从李贺村村民提供的截图照片来看,这份红头文件是珠岭村村委会主任李表功群发至“清水塘李贺村”微信群里,后由村民复印出来的。文件显示,该项目属于改造工程,路线全长1.683公里,核定投资金额612.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7.72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54.79万元。

  5月19日,李贺村村民向记者提供了两份红头文件的复印件,除了上述这份文件,还有一份是《关于都昌县都中路至李鹤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都发改初设字【2022】15号”)。

  “我们开始觉得这是真的,因为上面不仅盖有‘都昌县发改委’的公章,而且一切都是正规的公文格式。”村民们告诉记者,后来有村民去县政府网站查询,却发现根本找不到这两份文件,“我们怀疑这两份红头文件很可能是伪造的。

  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记者先对都昌县发改委出具的编号为“都发改可研字【2022】36号”的红头文件——《关于都昌县都中路至李鹤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进行了查询,没有查询到。

  当记者去掉“36号”,对“都发改可研字【2022】”单独进行搜索时,得到了7个结果:“都发改可研字【2022】57号”“都发改可研字【2022】42号”“都发改可研字【2022】56号”“都发改可研字【2022】19号”“都发改可研字【2022】32号”“都发改可研字【2022】18号”“都发改可研字【2022】105号”。

  记者注意到,这份由都昌县发改委出示的编号为“都发改可研字【2022】36号”的红头文件在结尾部分明确注明了一个可查询、验证此文件真伪的平台及代码,即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代码为2205-360428-04-01-180554。记者登录“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结果显示为“为你找到相关结果0条”。而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上的上述7个由都昌县发改委公示的红头文件,记者均在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找到了。

  另一份编号为“都发改初设字【2022】15号”的红头文件——《关于都昌县都中路至李鹤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记者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也没有查到。

  记者就此向都昌县发改委办公室核实。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县发改委审批的立项项目原则上都应上传到都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且均可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上查到。对于在政府网站上为何查询不到上述两份红头文件,她认为,该项目有可能是出于保密的原因,不便对外公布。

  匪夷所思

  两份红头文件现多处重大纰漏

  “这两份红头文件有很多地方存在问题。”李贺村村民对珠岭村村主任李表功出示的两份红头文件进行仔细推敲后,发现存在一系列问题。

  村民李辉告诉记者,这两份文件中的《关于都昌县都中路至李鹤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都发改初设字【2022】15号”)有重大纰漏,其中最为明显的两处是:一是其申请项目标题“关于都昌县都中路至李鹤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中的“李鹤村”实为“李贺村”;二是其行文抬头单位“土塘镇人民政府”格式不正确,全称应为“都昌县土塘镇人民政府”。

  “这个项目的申报单位‘土塘镇人民政府’很明显是造假。”村民李辉提醒记者,“你注意看一下地图,这条路基本上建在我们李贺村的地块上,而我们村归狮山乡管辖,所以,向县发改委申报立项的单位主体应该是狮山乡人民政府,而不应是土塘镇人民政府。

  李辉告诉记者,在这份红头文件中,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低级错误——“本项目属于改造工程,本项目属于改造工程”,“一句话竟然出现了两次!如果这是政府的红头文件,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就连我们这些普通的村民都能看出来有问题”。

  据一位村民介绍,除了上述破绽,这两份文件中均没有明确注明资金来源的出处。记者发现,这两份文件中仅有编号为“都发改可研字【2022】36号”的文件含糊提到“来源于交通补贴资金和企业自筹”,至于自筹于哪家企业,文件中没有明确列举。

  态度敷衍

  “不小心写错了,不是好大的事情

  记者在珠岭村实地采访时了解到,“假文件”一事已经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很多村民在被问及此事时,都明确表示疑惑和不满。此前,就这两份红头文件的真伪,李贺村村民曾数次到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查询原件,但他们从相关工作人员那里得到的答复均是“村民没有查询权限”。无奈之余,李贺村只好通过媒体维权,举报上述文件涉假。

  为了核实红头文件的真实性,记者带着这两份红头文件的复印件分别前往都昌县发改委、狮山乡人民政府、土塘镇人民政府。

  都昌县发改委人秘股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份文件确系都昌县发改委下发的,应该不是伪造的。但他不是此事的经办人,具体情况他不是很清楚,要搞清楚这事,得找一位姓方的经办人。

  当记者指出这两份文件存在着诸多明显差错时,上述负责人也对这两份文件的真伪感到疑惑。为此,他当着记者的面联系了方姓经办人。由于他们讲的是当地方言,记者很难听懂他们讲了什么。

  待二人结束通话,记者提出要连线方姓经办人。该负责人表示,方姓经办人在北京出差,不方便接受记者的采访,最好等他下周回来再打电话联系。令记者疑惑的是,之前该县发改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曾向记者透露过,经办人下乡办事去了。

  记者问,文件是不是由乡镇报上来后,发改委只需盖个章就行?该负责人说,还要经过多位领导批示,包括发改委的领导、交通局的领导,不可能直接批。

  针对两份文件中出现的众多错误,该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这些差错最早出现在村干部的申报材料上,至于文件中重复的那句话,是具体业务部门和文字编辑人员工作出现失误造成的,“这是我们工作人员不严谨造成的,这都是小事,不影响我们出文件。你们村民以为好严重的事情,可能就是村干部一不小心写错了,这个不是好大的事情”。

  离奇怪诞

  申报单位称从未看过涉事文件

  土塘镇为什么要自掏腰包给狮山乡的一个自然村修路?对此,李贺村的村民们表示不能理解。

  在都昌县发改委办公室,被问及这一问题时,该办公室一相关负责人说:“有人给你们出钱修路还不好?反正修的是你们的路,不管谁出钱,你们有路走就行。

  在狮山乡人民政府,该乡党建办公室一位周姓负责人拿着文件看了很久后告诉记者:“这个文件是有的,但是是谁打的报告,为什么是土塘镇来修狮山乡的路,我不清楚,具体要问分管领导。但是,非常不凑巧,领导去开会了。

  土塘镇党政办公室一江姓负责人仔细查询后则告诉记者,这两份红头文件他从未看到过,也不清楚此事,具体要问分管领导。随后,进来一位自称分管办公室的女领导,她看了半天文件后,也说自己不清楚,要找主要领导,但是非常不凑巧,领导去开会了。记者让他们联系主要领导,他们均说联系不上。

  专家分析

  不排除利用红头文件牟私利可能

  都昌县发改委的说法与狮山乡人民政府、土塘镇人民政府的说法不一致,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何要放弃老路,另修一条新路呢?

  对此,江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罗教授表示:“从这两份红头文件的复印件来看,各种漏洞太多,文件明显有悖常理,存在严重造假嫌疑,不排除涉假嫌疑人利用红头文件达到其他不可告人目的的可能,有待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罗教授指出,都昌县发改委的文件属于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县发改委公文涉嫌犯罪。罪名一旦成立,按照我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村民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