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创:隐私保护是手机卡实名制题中应有之义
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对非实名电话卡老用户将继续采取限制通信、业务的手段。目前三大运营商均没有明确“非实名就停机”的统一时间节点,但都建议非实名老用户尽早去办理实名登记。(9月1日中国新闻网)
随着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的稳步推进,电话用户实名制进入了全面铺开的信息核验和采集期。无主的“黑卡”横行,一方面是电信行业激烈的竞争环境影响,另外一方面紊乱的销售秩序、不一的销售渠道也在客观上滋生了“黑卡”的问世,但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带来的严重后果却是殊途同归,不实名的手机卡往往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必备工具。可以看得见的事实是,在各类电信诈骗和贷款办证广告中预留的手机号码多是无个信息或是冒雨他人信息注册登记的手机黑卡,如此一来,既纵容了垃圾短信的泛滥亦为打击违法犯罪增加了难度。
因此,手机卡实名制是大势所趋,更是切断“黑卡”流通环节利益链条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必然要求。年初公布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黑卡”作了明确的定义: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均归属“黑卡”范畴。定义反馈出的信息,一方面披露出黑卡暗藏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未实名登记”不仅仅局限为无登记信息,机主与实际使用者不匹配亦需要实名认证登记,因为这一渠道往往沦为不法分子盗用他人信息登记的最佳途径。
这样看来,实名制是一个有效且值得广而示之的手段,只不过在建立过程中,仍需要层层递进渐次推广实施,同时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实名制下对隐私保护的担忧是个绕不开的话题。手机卡实名制下,需要将个人信息采集验证,录入登记,一方面实现了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另外一方面也增加了泄露的风险和机率,实名制下的手机用户隐私保护任重道远,亟待找寻一条让两者并行不悖的道路。
在手机卡实名制的前提下,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保护起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者,电信行业企业市场化运行和管理的模式下,如何加强对收集的客户隐私信息的保护,规范信息管理,不仅需要企业本身付诸成本,更需要以严苛的法律来鞭策。实名认证后,手机号已绝非一串简单的数字号码,承载了更多的用户身份信息信息,并且顺藤摸瓜还能发觉更为开阔的网络注册、会员登记、手机交易等一系列附属信息。反观,如果借由网络信息搜寻手机信息,进而套取个人信息更是值得警惕。
二者,隐私保护除了关注已实名登记者外,还有“被登记者”的权益亟待正视。如果实名认证未进行人卡合一的现场认真比对,极有可能被不守规矩者钻了空子,套用他人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认证,不仅损害了被冒用者的合法公益,亦为犯罪活动埋下无穷隐患。当然,一些看中市场的投机者甚至不惜“以己证件”换实名之卡,继而转手倒卖渔利,这其中暗含的巨大风险同样应由认证部门广而告之,坚决杜绝。
手机卡实名制落地,而对实名制衍生的隐私保护问题也应该同步重视。当实名制利剑出鞘发挥作用,成为社会管理的有力工具,那么,呵护公民个人信息、完善对隐私的保护更应成为实名制不可或缺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