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鹞:救护车岂能因怕担责而拒载

06.07.2015  12:47

  近日,苏州市民李先生就遇到这么件事,搞得他很上火—他刚出生31天的女儿因呛奶造成窒息,结果在送医过程中,他打了两次120急救电话,先后来了两辆120救护车,都不愿意接送孩子去手术医院,原因是孩子太小,来的救护车都是针对大人的,车上没有针对小孩和新生儿的专门设备,车上医护人员不了解孩子特别是新生儿的救治知识和技术,路上出问题,他们负不起这个责任。(7月5日《扬子晚报》)

  众所周知,救护车就是救护病人的车子,和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一样,哪里有需要及时救护的病人,哪里就有它的身影。因为它的及时出现,多少个濒临死亡的生命再次迸发生机?多少个愁云密布的家庭再次笑逐颜开?突发疾病需要及时救护时拨打120叫救护车成了妇孺皆知的基本常识。

  可就是这么一辆原本救人于危难之间的“希望之车”,竟会因为惧怕承担责任而掉头就走。事后据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说:“她们一无专业设施设备,二无专业知识和技术,很难进行处理。一旦出现问题,她们负不了这个责任。”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而且江苏省人民医院儿科科主任的陈吉庆主任医师也出面说明,“儿科的急救设备,如呼吸机等设备确实与成人的急救设备不一样。

  因为没有“专业设施设备”就可将救死扶伤的天职抛之脑后吗?因为没有“专业知识和技术”就可将挣扎在生死边缘的小患者弃之不顾吗?在这里笔者很想问问如果当时需要救护的是自己的孩子你们又会怎么做?正所谓“医者父母心”,如果每一名医护人员在出诊时都能做到这一点,或许就不会出现这起“救护车拒载”事件。

  是的,在当今“医闹”层出不穷的现实社会里,医护人员为了保护自己采取一些保护措施无可厚非,但是如此因噎废食,或者因为惧怕承担责任而弃危难的小病人于不顾,显然与医护人员的职责不符。要知道你们的职业是多么神圣而又伟大,即便是在“一无专业设施设备,二无专业知识和技术”的情况下,也不该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拒载,因为你们至少还有一辆救护车,你们还有道路“优先通行”的权利,在与时间赛跑的救治过程中,这可不是其他车辆可以比拟的。

  好在第二辆救护车及时履行了救护责任,虽然救护过程有点不尽如人意,但结果是小患者及时得到了医治,其家属也没有打算追究第一辆救护车拒载的责任,姑且算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留给我们的思考却不能就此完结,因为这起事件在经济高度发达的苏州都不是个案,更何况在我国其他许许多多的经济不发达城市。因此,尽快在救护车上配备一些“新生儿专用救护设备”,提高医护人员针对新生儿的救治水平,以及出台一些应对举措、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都是当务之急,唯有如此,救护车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拒载的“怪事”才不会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