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成多的启示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珠海的“三公”经费降幅明显。因公出国(境)费1031万元,同比下降38.5%;公务用车购置费2085万元,同比下降3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39万元,同比下降15.2%;公务接待费9065万元,同比下降44.9%,降幅最大。(《南方都市报》1月29日)
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成多,可喜可贺,令人欣慰,说明缩减公务接待费大有文章可做,笔者以为,不厌其细的公务接待体现制度的细节美,不厌其细,公务接待才能返奢归俭。
笔者见过一个城市公务接待的详细规定,“细则”对接待人数、经费、菜品规定得相当详细;而公务接待情况报告表不仅包含接待时间、地点、餐费,同时还列明了来访单位、带队领导及随行人数、单位陪同领导等详细信息;“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签单、赊账”……
遏制公款吃喝,一是怕没有决心,二是怕没有勇气,三是怕不认真,四是怕制度规定太简单,太粗糙,不详细,即使想按照制度执行和落实,但是因为“无章可循”或者本身就很容易钻粗糙制度的空子,让反对和遏制公款吃喝的规定落实力大打折扣,这是制度制定者和决策者以及社会所共同不愿看到的景象。
制度规定不厌其细,细中出规范,细中可操作,细中很明晰,大家都心知肚明,白纸黑字,不容易扯皮,不容易蒙混过关,不容易胡搅蛮缠,按照规定来,谁也别搞特殊化,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详细到诸如“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等等“啰嗦”的细节,就很容易发生超标的吃喝行为。
但是,仅有规定的详细还不够,没有详细的监督细则详细的规定还不容易产生节俭的效力。既有详细的制度规定,又有详细的监督规定,还有细致的落实力,让超标的公款吃喝不敢超标、不能超标和不愿超标,用心的良好的制度设计的落实力就显现了,制度的细节美感也就体现出来了。
而详细的规定也产生了不愿超标吃喝的自律自觉性,因为实行了公务接待情况报告表制度,不论在什么地方就餐,接待了谁等等的细节都要上报上级单位和纪委,不仅如此,还有包含接待时间、地点、餐费,同时还列明了来访单位、带队领导及随行人数、单位陪同领导等详细信息,如果官员的名字经常出现在被接待‘的榜单’上,对官员的印象形象不利,这就倒逼了官员的道德自律性,尽量不在下级单位吃饭,让来自身边的监督成为最有效和最好的监督。
落实详细的规定,还需要“杀一儆百”的当头棒喝作风,在制度执行初期,观望和陋习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对于因为“不熟悉”超标的费用,如果不能严肃对待,就很有可能造成以后难执行和执行难的弊端,饭也吃了,钱也花了,让签单人自己支付超额部分,虽然对方觉得很委屈,但是规定摆在那里,钱肯定不能由财政支付,杀一儆百了,以后出现超标的情况就少了或者没有了,毕竟超额部分得自己掏腰包,谁也不愿意。
落实详细的规定,还需要与“细则”相配套的改革,否则就不能实现详细规定和其他制度的有机对接。温州实施了多项与“细则”相配套的改革,包括强化会议管理,防止部门利用会议支出冲抵高额消费,严格预算控制等。可以说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和给力也是温州反对公款吃喝制度细而不碎的关键,多管齐下,多方共同发力,相互牵制,有机提携,才杜绝了出现漏洞和被钻空子的被动局面的出现。
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成多,管住了“舌尖上的浪费”,公款吃喝的节俭风还吹向了民间,政风带动了民风转变,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节俭不节俭,作风好与坏,关键看干部,干部就是作风转变的关键少数,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公款吃喝节俭了,民间的奢靡吃喝风必然感同身受,民风回归淳朴和简朴也是大势所趋。
用制度细节遏制公款吃喝很有效的很有说服力,一些地方遏制公款吃喝的制度规定也很强硬,但是因为简单和粗糙影响了执行力,在制度设计上不厌其细,报销制度上不厌其烦,监督上不厌其小,用小细节来体现制度之大和之细节美感,唯有如此,公务接待才能从细节着手,返奢归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