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绿水青山装“防护网”江西首批“绿色保险”生效

21.03.2014  11:17

  中国江西网讯 新法制报 首席记者徐小勇报道:昨日,记者从江西保监局获悉,备受关注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了最新进展,全省试点的61家涉重金属企业中,首批已有4家投保,保费50余万元,相关部门将提供2000余万元的风险保障,变“事后惩罚”为“事前防备”,为江西绿水青山装上“防护网”。

  首批“绿色保险”正式启保

  3月20日,记者在江西保监局了解到,首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保单已于1月25日零时起正式启保,成为江西“绿色保险”第一单。据介绍,该份保单保险期为一年,投保企业为赣州市大余县一家钨矿企业,该企业投保金额为13.65万元,保险金额为500万元。其中约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50万元,每次事故施救费用为125万元。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试点的61家企业中,首批已有4家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费收入50余万元,提供风险保障2000余万元。此类强制险种不仅补偿因企业突发意外事故引起污染损害以及由此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第三者发生的清污费用、投保企业控制污染物扩散所产生的施救费用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法律费用。

  两年实现试点企业全覆盖

  生态是江西最大的优势,已成为最靓的一张名片。然而,部分企业在过去出于节省经营成本的考虑,只注重安全生产,缺乏环保意识,主动投保意识不强,加上环境污染事故涉及面广,在短时间内很难判断出对空气、水、土壤能造成多大影响,风险识别和量化的难度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环境保险的发展。

  去年7月,江西保监局与江西省环保厅联合印发《江西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江西实际,选择重金属污染防控需求最迫切的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开展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出台为其客户评级、信贷准入退出等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环保管理手段前移,从“事后惩罚”转变为“事前防备”。

  据了解,江西正积极推动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预计通过两年时间实现试点企业全覆盖。

 

来源: 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编辑: 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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