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部署全系统积极做好非公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
总局部署全系统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系统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
今年1月,党中央部署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的指导作用,共同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关系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分类分层分级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要坚决按照中央的要求,在抓好市(地)、县(区)及以下工商机关自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并在反复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意见》。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有私营企业1268万户,个体工商户4465万户,增加值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创造了近90%的新增就业岗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推动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先锋意识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覆盖面不大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推动党组织履行好“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职能,让党员受教育、组织增活力、企业得发展、群众有实惠,努力取得“六个新”的扎实成效。
“六个新”一是服务改革有新举措。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认清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形势,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导航仪”和“助推器”,使非公有制经济充满生机活力。二是服务发展有新成效。动员一切资源和力量克服困难,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献计出力,在生产经营的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发挥带头作用,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优势。三是服务民生有新进展。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扩大就业、诚信经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贫济困,积极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四是服务群众有新气象。积极协调好劳资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实行人性化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矛盾,当好职工群众的“贴心人”。五是服务党员有新成果。政治上关心关爱、思想上教育引导、生活上帮助帮扶,使党员有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六是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有新突破。利用多种组建形式,重点加大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组织组建力度,确保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意见》要求,工商系统要紧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开展活动,按照中央确定的方法步骤,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实际,积极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坚持小型、分散、业余,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合理安排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促进各个环节工作重点突出、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同时,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解决在融资、用工、服务、维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重点做好五项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和党组织建设整顿,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和集中培训,集中听取意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着力整改解决问题。
同时,总局要求省、市、县各级工商机关广泛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运用驻企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接地气、受教育、转作风,着力打造一大批群众信得过、经验推得开、社会影响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