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风险资金超80亿

22.07.2015  10:27

  3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亿元,涉案群众200多人,近日,南昌警方通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案。

  近年来我省频繁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据省公安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立案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共241起,同比上升91.3℅,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均达到历史峰值。

  为摸清非法集资风险,前不久全省公安机关派出2244人次对全省各地8000余家企业进行大规模排查,共排查出隐患75起,涉案金额达80.6320亿元,涉及群众9555余人。

  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发案数量激增相对应的是,非法集资案件的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不断增强。主要集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以转让林权并共为管护、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非法吸收资金;通过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利用民间“”、“”等组织或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