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总工程师率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矿长谈心对话活动

04.12.2014  18:20

按照省安委办统一部署,11月25日-29日,省安监局总工程师周平率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安监局有关同志赴吉安市安福县、新干县和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深入一线,对安福县枫林水泥用石灰岩矿等8个露天采石场、4座尾矿库、1家民爆公司进行了现场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充分交换了意见。

督查组认为吉安、新余两地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所做的大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全省非煤矿山整顿攻坚座谈会的有关精神,并严格按照省直三部门“〔2014〕76号文”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露天采石场的整合整治以及尾矿库的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新余市77家露天采石场中被列入整改范畴的71家全部采取了停产整治,目前已有34家整改方案设计由市安监局审查批复从事整改工程;吉安市对5座危库、3座险库进行了治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督查组要求,一是在露天采石场的整合整治中,要进一步强化与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公安部门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联动机制,加快解决以自然山脊为界等矿权设置,以及营业性爆破公司违规签订安全协议、技术指导不到位等影响整合整治的突出问题,确保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是要切实做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尾矿库的专项治理,牢固树立旱季防洪理念,加快治理的进度,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在明年的汛期,对存在水患严重的地下矿山、属于危、险、病库的尾矿库和存在13种情形之一整治的露天采石场,要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停止整改作业。

周平强调,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严防死守,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非煤矿山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谋划好明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在督查期间,省安监局还在安福县、分宜县与26名地下矿山矿长开展了谈心对话座谈会。一是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安主要精神,学习宣贯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二是与与会矿长进行了认真交流,并指出当前矿产品价格低靡,大部分矿山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但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切实强化并落实停产及复产期间安全措施;三是对矿长们提出的一些工作意见和建议,省安监局将认真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在守护平安的前提下,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的服务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