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人”的守与创--赣州非遗传承人调查

28.11.2014  18:51

  王天祥为孙女矫正花棍舞的动作。(资料图片)

  赣州有中国民居建筑史上的奇葩——600多座客家围屋,被学术界称为中原唐宋时期古汉语的活化石——客家方言,还有赣南采茶戏、兴国山歌、于都唢呐“公婆吹”、石城灯彩、信丰古陂“蓆狮”“犁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52人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涉及33个项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151人(涉及66个项目)、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278人,在客家文化领域影响极大。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特色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后继无人、发展乏力的尴尬。

  保护非遗,说到底就是保护非遗传承人。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非遗项目的保护力度,赣州非遗传承人在生存与坚守之间的困顿渐渐释怀。但是非遗传承人的生活状态仍然得不到彻底改善,非遗面临着不可回避的困境……近日,记者进行了多方调查。

   被遗忘的民间文化

  赣州,自古便以“五岭之要冲”而显重,又因“粤闽之咽喉”而扬名。正是这一方水土造就了赣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因而所留存下来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极为博大精深。

  “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消失”,虽然赣州的非遗项目的保护一直在全省处于前列,但是这种情况同样在发生。这种失传,是现代人对老祖宗精妙技艺的遗忘,也是一座城市对过往历史的遗忘,这对赣州来说,是一种精神的损失,是一种无可挽留的遗憾。

  很多非遗技艺都是来源于生活中最原始的东西,需要花很多的人力和物力去发掘和整理,而现在愿意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人少之又少,毕竟不计报酬的事不是任何人都能接受的。目前,在“非遗”工作最基层的人,基本上都是自愿服务的乡民。

  在发展方面,很多“非遗”项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落后性,语言差异和形式的过时都造成了传播的局限,严重影响到大众的关注度。虽然研究具有历史意义,但如果不能够得到现代社会的接纳,单单依靠几个人的努力,那也只是徒劳,总有一天还是会消失在现代高科技发展的大潮中。

   年事已高的传承人

  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灵魂,他们身上兼有“双重生命”。如果没有这些老艺人、老工匠、老师傅的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可能不会传承——只有保证传承人身体健康,才有可能把文化损失降低到最低。

  看看三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兴国山歌的传承人徐盛久88岁,王善良73岁,最年轻的于都唢呐“公婆吹”传承人刘有生,也52岁了。再看看几位省级非遗传承人,“瑶族花棍舞”传承人王天祥刚好一百岁,古陂蓆狮、犁狮传承人黎忠英85岁……面对着一个个苍老的面容,不由让人感到一种深深的担忧。

  9月25日,是全南县陂头镇瑶山村一个特殊的日子。这天,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瑶族花棍舞”传承人王天祥满一百周岁。

  王天祥于上世纪40年代末从广东始兴县迁入瑶族村,是最早一批进入全南县境内定居的瑶族同胞之一。王天祥从小就熟悉瑶族文化和民风民俗,一直在村里尽己所能地传授民族传统技艺,使以花棍舞为代表的瑶族文化得到了传承并最终走出了“山寨”。

  记者见到他时,因为中风,王天祥身体不是很好,但精神还不错。

  据该村党支部书记赵永鑫介绍,去年大家给他过生日,在位于瑶族村半山腰的屋子里,王天祥老人身着民族服装,端坐长椅上,笑容可掬地接受晚辈们的生日祝福,还不时和孙辈、曾孙辈们亲切地聊上几句。他瘦高个子,看上去精神矍铄。在与人谈笑中,可以看出他耳聪目明、思维清晰。他的孙子王财茂说,自从十几年前奶奶去世后,爷爷王天祥就坚持一个人独居,平时都是自己种菜、做饭。老人共有6个子女,儿孙辈加起来有五六十人,虽然儿孙满堂,但年轻人都不愿意学,老人的一身绝技无人可传,到时候花棍舞就真的要失传了。

  目前,70岁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占全体传承人的28%,其中80岁以上高龄的传承人共8人,包括兴国山歌、古陂“蓆狮”“犁狮”、信丰手端木偶戏等项目的传承人;40岁以下青年传承人共11人,仅占全体代表性传承人的7%;整体体现出较为明显的老龄化趋势。部分高龄代表性传承人健康状况较差。截至2013年底,已有4名代表性传承人过世,涉及石城灯会、古陂“蓆狮”“犁狮”、宁都石上割鸡担灯、定南天成桥造桥技艺等项目。

  市群艺馆副馆长温建宁坦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间紧迫,有很多工作亟待去做。但限于人力物力的原因,目前非遗保护尚处普查、申报阶段,首先将其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再考虑加以保护。据介绍,非遗保护包括录音、录像、服装、演出队伍、设备配置等,还有整理曲谱、唱段等文字资料,另外,更重要的工作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但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普遍年事已高。因此,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很大程度上是与时间赛跑,实施抢救性保护。

   传承的坚守与困境

  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公布之后,国家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经费补贴,从2011年开始,每年增加到1万元经费补贴,而在赣州,不少重视非遗项目的县(市、区)还在这个基础上追加了补助。但仅仅这样还是不够的。

  非遗项目的传承从人类社会的大发展来看,是必须的,是积极的。但是在一个家庭看来却是“不务正业”。一项古老技艺的传承,从学习,到熟稔,再到推广、传授,都需要巨大的时间、精力和资金。而这些,对于一个有着生活压力的农村家庭来说,往往是奢侈的,大部分非遗传承人都面临着生存与传承的困顿。

  在保护“非遗”的过程中,怎样与时间赛跑,让“非遗”项目得以传承是关键所在。如何调动项目传承人的积极性,让“非遗”项目得以保存成为我市在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

  在保护非遗中,有个无法避免的“敌人”就是时间。传承人在老去,却后继无人。“他们想传承,想带徒弟,想将自己的一身技艺一代一代传下去,但是身体却每况愈下,这很糟糕,也很无奈。” 兴国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肖远明告诉记者。他说,兴国山歌传承人一位90多岁了,一位70多岁,都是农民,除了每年国家1万元补助,没有任何其他收入来源。为了鼓励年轻人学山歌,对经过层层选拔成为徒弟的,县文化馆有一定的奖励基金,给每个学徒每天30元的工资,对传承人也有一定补贴,目前该县也只有几十个人在学山歌。

  为推动非遗文化发展,全南县大力扶持培育非遗文化发展,每年对开展非遗、民俗等文化活动给予一定的活动资金。在该县南迳镇谭坊村,每年春节期间,灯光璀璨,锣鼓喧天,举人龙腾挪跳跃,上下翻飞,热闹非凡。该县文化馆每年给予3000元,帮助购置设备、培训人员,然而,对于非遗传承人,帮扶奖励措施仍未实施到位。“资金渠道狭窄是主要原因,目前也没有扶持非遗传承人的相关配套资金,社会资金利用率为零。即使是非遗项目申请,也是以项目养项目。”该县文化馆副馆长方贤芬说。

   继承保护任重道远

  自从我国的非遗保护政策开始实施以来,各地纷纷加大了非遗保护力度。为此,国家有关部门还曾多次发文规定,各级政府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每年财政列支。

  据了解,很好地传承保护一项非遗项目可能需要几十万元,每次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都如石沉大海。每年的非遗支出与实际需要相比,不过只是杯水车薪。

  采访中,我市各相关人士都表达了非遗保护应贯彻政府主导的原则。比如,保护传承人,一方面要对传承人生存、生活提供保障,如养老、生活补贴等,帮其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对那些变为大众共享资源的家传独创性技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其价值;再一方面,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共同协商收徒,由保护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从而保持传承的延续性。

  “要让非遗文化源远流长,多渠道扶持非遗传承人‘成长’是当务之急。”全南县文化馆馆长刘军伟介绍说,一要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非遗,尊尚文化的良好氛围,让人人都成为非遗文化的传承人。要多开展相关文化活动,让非遗文化深入渗透,成为一种生活常态。二要制定相关政策,在文化活动、经济待遇等方面予以支持。三要拓宽渠道,让社会资金一起参与、支持非遗文化事业的发展。

  同时,相关人士还建议,政府还应培训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接人才队伍。比如在高校增设有关方面的专业学科,将民间艺术列入大学艺术教育,招收此类专业的学生,其中包括本科生、代培生、进修生等。(记者幸菲菲/文 记者郭智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