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实际 不等不靠 立行立改 江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王欢报道:26日,记者从江西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足实际、不等不靠,各项工作正有序展开,34项重要改革举措已启动了27项,完成了8项。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据省纪委常委、省委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汪爽介绍,省委高度重视纪检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为组长、省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和省纪委相关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步骤措施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省委书记强卫对《江西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亲自修改,提出明确要求,并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省纪委及时跟进中央纪委和省委改革部署,制定年度改革计划,每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进度安排。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是2014年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省市两级纪委纪检监察室由33个增加至56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占67.1%、人员编制占58%;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今年春节前,抚州市11个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全部到位。
717人因违规被追责
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去年9月,江西省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将主体责任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面细分为15项具体内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5项内容,并制定了3项责任追究制度和8项保障措施,建立了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2014年,全省有717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的纪检体制改革任务已经明确。我们将认真实施《江西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持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汪爽表示,我省今年将着力抓好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适时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细则、推进落实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等重点改革任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