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亚空难乘客起诉波音公司 每人至少索赔5万美元
近日,约80名中国乘客委托美国律师,正式起诉失事飞机的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以下简称“波音公司”),要求其承担部分责任,并对乘客的人身伤害作出赔偿。
中国青年报从美国律师处独家获悉,这一集体诉讼,目前已获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巡回法院立案受理,索赔额达数百万美元,“但诉讼有可能持续两年”。
而波音公司向中国青年报表示,不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
每人索赔不低于5万美元
去年7月6日,一架波音777客机从韩国仁川国际机场飞往美国旧金山,3名花季少年恐怕不会想到,这将变成一场死亡之旅。
旧金山时间当日上午11时36分,这架航班号为OZ214的客机在降落时失事,飞机尾部折断,并起火燃烧。王佳琳、叶梦圆两名浙江籍中学生当场死亡,另一名学生也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目前,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正在负责这起空难的调查工作。而部分中国乘客针对波音公司和韩亚航空的法律行动,已经启动。
“这是一起针对波音公司的产品责任诉讼,因为它在这起空难中,存在疏忽过失。”本案代理律师—美国瑞贝克律师事务所(Ribbeck Law Chartered)律师莫妮卡·凯利(Monica.R.Kelly)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飞机有设计缺陷”和“波音公司未对飞行员进行足够的训练”,是其被起诉的主因。
据媒体公开报道,在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此前进行的听证会上,韩亚航空失事班机的驾驶员曾表示,飞机在降落过程中进跑道速度过慢,但航速警告系统并未进行预警,之后驾驶员试图用自动油门进行纠正,速度亦未有任何改变。
记者注意到,在空难发生的当月,瑞贝克律师事务所就曾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来自美国、中国和韩国的83名乘客,已向伊利诺伊州巡回法院提出首起诉讼,状告波音公司。
而在近日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莫妮卡·凯利明确表示,起诉目前已获该法院立案。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莫妮卡·凯利提供的起诉书上看到,实际参与起诉的乘客超过了100人,其中,除了3名美国公民、1名加拿大公民和50余名韩国公民外,其余约80名原告,均为中国公民。起诉书同时显示,每人的索赔额,超过了5万美元。
记者还注意到,原告中,也包括3名罹难学生生前就读的江山中学部分同学,但记者未在起诉书中发现王佳琳、叶梦圆等3人及其家属的名字。
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上3位罹难学生的家长,而曾在此英语夏令营中担任带队老师的叶莲军向中国青年报证实:“学校方面已经出面,委托了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代理学生家长的起诉事宜,波音公司也在预计被起诉之列。”“3名罹难学生的家长,一般来说也应该参与集体诉讼,但在一些问题上,会单独处理。”
“飞机设计缺陷”致空难发生?
韩亚航空旧金山空难,为何会让波音公司“中枪”?
公开信息显示,失事机型为一架波音777-200型班机,注册号为HL7742。“当飞机降落速度"过慢"时,飞机没有发出应有的警示,导致危险情况下对飞行员警告不足,是飞机坠毁的常见原因之一。”起诉书称。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曾指出,韩亚航空OZ214航班降落时,“速度过慢”和“高度太低”,是导致空难发生的两个相关联原因。其称,出事前几秒,飞机的速度已经低于103哩,而正常情况下,同类型飞机降落时速度不能低于137哩。
“波音777本该在接到显示屏上的"航速过低"字样时,发出警示声响,但在降落过程中,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些其他字样。”起诉书称,其自动油门控制系统、自动飞行控制系统、航速警告系统等多个电子设备均未正常工作,是导致坠机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莫妮卡·凯利曾代理过2009年2月著名的土耳其航空空难案。“土耳其那次空难之后,波音公司曾为约400架波音737班机安装了"有持续声响的"预警系统,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等机构,也曾鼓励美国联邦航空局(FAA)要求(飞机)安装这一声报预警系统,但波音公司并没有在777机型中安装这一系统。”起诉书说。
莫妮卡·凯利还认为,波音公司“没有妥当培训韩亚航空公司的飞行员,熟悉使用777客机上的设备”,也是一大过失。
“2006年,韩亚航空购买了涉事飞机时,波音公司才在韩国为其飞行员开设了一个波音777训练基地。波音公司知道或应该知道,在基础性的降落和安全飞行上,训练没有达到标准水平,飞行员在用生命冒险。”起诉书称。
记者注意到,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曾在调查听证会上公布,当时驾驶失事航班的飞机师李康国(Lee Kang Kuk)向调查人员表示,对于手动控制777客机降落感到“压力很大”和“十分困难”,降落时自动降落系统是处于关闭状态,而他却以为是开启的。
媒体报道也显示,李康国驾驶出事的波音777同类机型的经验,只有35个小时。
起诉书认为,旧金山空难的部分乘客集体对波音公司追责,正是出于“其在事故中扮演的"疏忽过失"的角色”。“涉事飞机被证明是"有缺陷的"、"不适航的",而它从设计、制造、安装、检测到销售和提供支持服务,都由波音公司完成。”起诉书称,“波音公司有义务让它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安全状态。”
为何在伊利诺伊州起诉?起诉书认为,因为波音公司是在该州的芝加哥市“注册”并“开展主要业务”的,依据美国法律中的“长臂管辖”原则,涉外民事案件中,只要有任何因素与美国有关,美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对这一诉讼,波音(中国)媒介副总裁王玉奎向中国青年报表示,他可以代表波音公司总部回应:“我们不对此发表任何评论。”
“当乘客"零过失"时,从来不会输官司”
记者注意到,对这一集体诉讼的“前景”,一些美国专家并不看好。
有媒体报道,早在去年7月,瑞贝克律师事务所刚刚宣布寻求起诉波音公司和韩亚航空时,就有美国专家“感到吃惊”,他们认为在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完成调查前,发起诉讼可能“为时过早”,而调查可能需要超过1年才能完成。
此外,也有美国当地律师认为,遇难者家属控告旧金山政府的胜算比较大,一般来说,针对飞机制造商的诉讼,大多以庭外和解告终。
但莫妮卡·凯利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她对胜诉有信心:“乘客从来没有做错什么,在乘客"零过失"时,从来不会输掉官司。”
记者在瑞贝克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看到,莫妮卡·凯利曾代理过近30起全球范围内的空难诉讼,同时也是国际航空界妇女联合会(IAWA)和芝加哥律师协会航空与环境法委员会成员。
在起诉书中,记者看到,莫妮卡·凯利将其定性为一次因空难导致的“个人伤害事件”。“它导致包括原告在内的乘客,被暴力地甩出机舱,头顶上的行李滑落,乘客在所有方面都受到了惊吓”,“他们的头撞在座椅靠背和扶手上,座机脱舱而出,飞机着火,留下烧焦的残骸。”起诉书写道,“原告和他们所代表的孩子,在飞机降落过程中遭受了人身伤害,其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伤害、精神痛苦和残疾等,因为必须承受药物治疗、收入受损和各种医疗开支,他们很多人不能享受正常的生活乐趣。”
因此,起诉书要求,对这次空难“负有部分责任的”波音公司,根据严格责任和损失赔偿原则,应该为其疏忽过失而向原告支付一定赔偿。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韩亚航空OZ214次班机共搭载了291名乘客和16名机组成员。除3名死亡的中国学生外,乘客中有超过200人受伤。
截至发稿,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负责信息公开事务的苏珊·史蒂芬逊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目前,事故调查仍在进行之中。”
“我认为起诉并不是"为时过早",而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会逐渐取得更多有利的证据。”莫妮卡·凯利表示。
中国青年报也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巡回法院提出了采访申请,但尚未收到回复。
本报北京1月28日电
作者:王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