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印:“停电不得点蜡烛”是要挟?
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日前透露,从7月1日起,古城重点保护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古城保护管理局申请核发《风景名胜区大理古城准营证》(以下简称《准营证》)。《准营证》作为古城商户和个人经营的必要条件,其被认为相对繁复的申办手续使不少经营户头痛,尤其是“停电商户不得点蜡烛”的规范,让部分酒吧负责人感到无所适从。(6月29日东方早报)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为了收取古城维护费可真的是煞费苦心,当《办法》出来后,几乎遭到了古城商户的合力抗议,很多人都不愿意交付古城维护费,《准营证》便应运而生了。为了能在古城继续经营,必须想办法办下这个证,“到时肯定会很麻烦”。为此,有商户把《准营证》和《办法》中的古城维护费联系到了一起,在自然不过了。
把《准营证》和《办法》中的古城维护费联系到了一起,不是乱联系,“办证是变相地让我们出钱,其实就和出古城维护费差不多”,是事实存在,只不过是玩了一把假道伐虢的游戏罢了。
水火无情。笔者对相关部门,对经营户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验,不符合要求的现场通知整改,等整改符合要求后,再受理申办,毫无意义。尤其对大理古城的保护,更不可掉以轻心。但《准营证》实则为同在7月1日实施的《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铺路,就不敢苟同了。
无论是否“将对在大理古城内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收取古城维护费,专项用于古城保护”。都是巧立名目乱收费,都变相加重了商户的负担,这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尤其“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简直就是要挟。不说“不点蜡烛,客人早跑光了。”突然停电,让商户如何经营?
笔者认为,为了繁荣古城经济,更好地保护古城,政府不应该是“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的刁难,而应该是千方百计为商户经营体更便利。如果有关部门还在为“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假道伐虢偷着乐,那真的是鼠目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