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以项目为抓手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04.11.2013 21:0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了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破解土地资源制约难题,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广丰县紧紧围绕相关政策,以项目为抓手,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严格规范项目进入机制。项目立项(备案)前,实行项目投资效益预评估,对于不符合该县的产业,达不到投资强度、节能环保等相关指标未达到准入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备案)。将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和低产出项目一律拒之门外。据了解,近年来,被拒入的项目有80多个。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土地实行预审约束,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沒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相关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时,以土地许可为先决条件;发改委、交通、水利、电力、建设等部门在下达开工令时,必须审查是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先行用地许可。
强化项目履行开竣工时间同时履约保证金收缴。加强对项目的开竣工管理,实行合同约束制,对项目开工竣工期限、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凡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一律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要求缴纳延期保证金,有效缩短了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时限,盘活闲置土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
深化投资项目综合验收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为把好竣工许可验收审查关,规划、建设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展竣工验收时,电力、水利、交通等部门开展基础设施施工验收时,均应邀请国土部门参加,共同把关,如发现擅自变更土地面积、位置、用途和容积率的,不得通过验收。此举提高了项目在土地利用上的容积率、投资强度等各类指标的履约率。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4.11.2013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