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2月21日~26日自考毕业申报 须本人到场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廖济堂报道: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12月21日~26日,我省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自学考试毕业申报。
不能同时申报专科、本科毕业
根据规定,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课程免考、转考、抵免手续符合规定。
考生不能同时申报办理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报本科毕业。申报本科学历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其专科、本科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之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或由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示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可查询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毕业的考生必须在申报之前到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门刷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照片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照片。
考生本人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在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必须提供单科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
根据毕业申报办法,考生要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领取档案袋,正确填写相关内容。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申报手续。在校考生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考生在申报时须确认自己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除姓名、身份证号外,其他信息如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证明后可以当场修改。此外,还要缴纳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毕业申报必须由本人到现场办理
根据规定,毕业申报须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考生须对自己的个人毕业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
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凡有考籍转考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自考综试(含电大试点、中职衔接、第二学历)的考试和毕业,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毕业申报。(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