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禁止预先剁碎肉块就能管好肉食安全?
想包点儿饺子,消费者都习惯到超市买现成肉馅。不过,也有大爷大妈不放心:“不知道是啥样的肉绞的。”家住长春市万福街附近的王女士说。针对王女士的担心,将有新规范出台。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12月1日《新文化报》)
按照规范,超市今后不得预先将整块的肉剁成肉馅,目的则是保障肉类食品安全。用这样的办法有没有效果?从理论上来说,确实会有效果。剁碎了的肉馅,用普通的肉眼就看不出好坏,“一切尽在肉馅中”,自然无法识别。如果让百姓购买整块的肉,不就能杜绝乱象吗?
这只是符合理论。实际上并不能完全终结问题。在市场上销售的很多生鲜肉,都是整块的,不一样会出现问题?有注水的,有假冒的,有伪劣的,有病死的。这些生鲜肉,因为是整块的不是剁碎的,就安全了?
肉类食品安全,与肉块剁不剁碎关系不大,而是因为商家出了问题,而是因为监管出了问题。即使是整块的猪肉,对于老百姓来说,也难以看出好坏,除非肉已经腐烂变质。问题是,腐烂变质的肉类,商家会这样销售吗?他们在销售的时候往往早就进行了伪装。老百姓凭“肉眼识别”,很难区分。
眼下,市场上有用猪肉伪造的牛肉,也有用猪肉伪造的羊肉,这些肉可都是整块的,大块的,可是老百姓依然是会上当的。对于肉类的安全来说,百姓并非“专业人士”,是很难分辨出问题的。像前段时间被曝光的外国冷冻肉,不都是整块的吗?不都是大块的吗?百姓能看出来吗?还不都是被不法商家送到了百姓嘴里?
别说是老百姓的肉眼识别了,即使是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市场采购肉类的时候,也未必就能用眼睛看出问题,很多问题食品得以曝光,还需要用专业仪器检验。这说明一点,解决问题肉的问题,保障舌尖安全的问题,需要监管部门的强力执法,要告别执罚经济,发现不法商家不是罚款就是教育,这就是执法的疲软。监管部门收取了罚款,不法商家就会继续用危害消费者的手段,将损失从消费者的腰包里掏出来,里外里,最后受到侵害的还是老百姓。
再说了,比如有的肉类虽然也没有具体问题,却存在安全隐患,因为这些肉类是没有经过检疫的,是逃脱了监管眼睛的,这个时候百姓如何从整块的肉里看出安全隐患?
我们已经出台了新的法规,对于问题严重的食品经营者,可以实施“终身禁入”的惩罚,只要严格查处,不让违法利益超越查处损失,他们就不敢了。“禁止预先剁碎肉块”就能管好肉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