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印:“预告”招标结果算不算异议和质疑?
河南汝州市委一工程招投标引发争议。该项目最终由湖南一企业中标,但就在开标前一天,微博上即出现中标结果,并称该企业“舍得送钱”、“明天一定中标”、开标当日“政府只是走形式”。昨日,中标企业回应称,怀疑该微博为竞争对手所发,将启动法律程序追责。(1月30日南方都市报)
汝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昨日透露,公示期三日内暂未收到任何异议和质疑。笔者对招投标外行的很,不明白公示期内什么样的异议和质疑才算得上真正的异议和质疑,更不知道,招标结果不幸被“预告”言中算不算异议和质疑?
作为招标单位如此百无忌讳,也许是传说中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心中无愧天地宽,心中无闲事,半夜敲门心不惊的那种。
虽然公众不可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人傻钱厚,宁买贵的不买对,还没有完全淡出公众惯性思维的情况下,在这个招投标“潜规则”盛行的多事之秋,招标单位只有身正不怕影子斜还不行。
众所周知,招标不仅要做到程序合法,还要做到公正透明,既然中标结果不幸被“预告”言中,公众就需要知道为何被言中。
当然我们不排除是竞争对手恶意为之,那么究竟参加竞标的有多少竞争对手,符合不符合法定程序,在众多的竞标者中,为什么招标结果被“预告”言中?是竞争对手有先知先觉的功能,还是提前听到了什么风声?竞争对手“预告”中说的“舍得送钱”,“政府只是走形式”指的是什么,他们手中有什么证据?作为甲方为什么对“预告”置之不理,为什么不像中标者那样对这样的“预告”耿耿于怀,难道找警方查其身份,以证清白很难吗,还是不愿意?
招标结果不幸被“预告”言中,公众并不满意汝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百无忌讳的高姿态,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恶意中伤的归谣言,让不幸被言中的归言中。给公众一个交代,以正视听。
据说招投标中有不少的道道,其中对参加竞标单位的资质审核,入围企业良莠不齐,最优秀的企业往往和最差劲的企业并列,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奇怪现象。有时候为了让某企业入围,甲方故意将有利于自己中意的投标者的条件写到招标文件中,使别人无法与其竞争,让其他竞争者望标兴叹。这就是“预告”中所称,招标公告就是按我们企业设计的!至于中标价格则有围标陪标左右高低。工程质量则有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豆腐渣工程”,舍得憨钱置的方圆,儿卖爷田不心疼的“败家子工程”,当然更有少花钱多办事,为人民理好财的“民生工程”。
汝州市委这一工程究竟属于哪一种,请不要对“预告”招标结果不理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