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如实报告婚姻等14个方面有关事项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报道:领导干部“凡提必核”将成常态。2月10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截至目前,省委组织部已抽查核实350名省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今年起对所有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并形成工作常态。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报告14个方面事项
据介绍,为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01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14个方面的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2014年1月,中央组织部制定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抽查核实的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包括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两种方式。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一定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主要是对拟提拔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重点抽查。
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县处级干部1258名
为保证抽查核实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去年,省委组织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并把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作为加大干部监督力度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省委组织部直接抽查核实省管干部3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县处级干部1258名。通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省委组织部将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断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今年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考察人选、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都将进行核实,并把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作为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诊断,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
通过抽查核实,凡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存在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从而,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发挥其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