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
4日上午,厦门市政府召开全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副市长倪超指出,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厦门日报》8月5日)
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那么,该怎么样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首先是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注意到对食品实行“一元化管理”的必要性,以克服多部门分头管理、职能交叉冲突、责任不明的弊端。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目前存在着管理分散,职能交叉,责权不明,制度不明晰和落实力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食品安全的整体监管效果。
其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急需要制定和修订规范企业、团体和个人行为的法律法规,实现食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重要指导原则是“以法为先导”,构建食品安全的战略框架,有法可依、有法必行、行法必果,并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战略落到实处。
第三,健全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应该把覆盖“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物链的全过程管理原则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视野,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全面监控,防范可能会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风险。对食品添加剂、食品链污染等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实现监管从初级原料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各环节的无缝隙衔接。
第四,强化行业企业道德自律。呼唤食品行业的道德自律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的境遇下,事后的反思和举一反三,说得最多的就是依法监管和法治,可是却对食品安全从业者的道德操守、商业伦理和行业自律极少关注,食品的安全是个社会问题,管理无非来自两方面,首先是法制,其次是职业道德的自律,在依法监管食品安全因为种种原因差强人意的现实窘迫下,寄希望于提高从业者的道德教育就显得格外迫切,尤其是对散兵游勇的中小餐饮经营者来说,成本最小,最有效的监控就是良心的发现和职业道德的提升。
第五,食品安全监管,不仅要“监”更要“管”,真正体现勤“监”和勤“管”为民,体现监督的力量。食品安全问题屡有发生,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人浮于事,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效和监管力量薄弱有很大的关系,思想意识上不重视,人员有限,无法实现高覆盖率的监管,就给食品安全留下了违法的时间和空间。
第六,食品安全监管不能“重城市忽农村”更不能让农民成为“消废者”和“消毒者”。农民平时忙于生计,很少关注食品等商品的安全性能,对于科学消费和谨慎消费更是严重忽视,加上农村人吃饭简单,不讲究,口粗,这就为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横行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漏洞,使农民成为名符其实的“消废者”,但是,作为肩负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农民食品安全的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管,面对毒食品在农村的泛滥,成为农民餐桌上危害人体健康的“杀手”的严峻现实,应该以更清醒的认识,投入更多的力量,用更大的抓手来打击危害农民健康的毒食品,让农民远离“消废者”,成为真真正正的健康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