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7.03.2015  17:34

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省食安委全体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为统领,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一)积极督促各地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安办调整,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督促各级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办建设,保证有足够人员和力量承担食安委日常工作、履行综合协调职责。

(三)健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四)出台食安委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督查考核职能,完善考核机制。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能力

(五)协调推动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夯实监管基础,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村组、街道社区。

(六)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要按照食品安全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保持监管执法的专业化、系统性,确保监管力量在改革中得到切实加强。

(七)协调各级监管部门加大对执法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确保监管水平与监管任务相适应。

三、牵头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八)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桶装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围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九)牵头开展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小作坊、小摊贩、网络销售等规范管理。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加大对食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指导,防范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十一)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互通、案件信息共同发布等工作机制,强化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

四、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体系

(十二)推动食品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加快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

(十三)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实施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十四)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勉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十五)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

四、大力推进应急体系

(十六)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各级监管部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隐患排查、事故防范、问题报告等工作制度,增强企业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十七)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24小时不间断监测体系,提高苗头性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能力。各设区市要有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工作。对于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舆情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群众举报等各渠道发现的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理,把问题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八)建立重大信息直报系统。构建覆盖各级监管机构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明确信息报告机构和人员,严格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十九)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应急队伍管理规范,按照常态与非常态、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为基本力量,以检验检测、审核查验等机技术支撑队伍为专业力量,以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体系。建立覆盖“四品一械”各领域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组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中的作用。

(二十)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开展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仿真模拟和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