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7.10.2014 13:1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江西省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抓好落实。试点工作情况请于每年6月15日和11月15日分别书面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赣食药监食品流通[2014]9号 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27.10.2014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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