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粽子安全消费提示

29.05.2014  12:08

  【摘要】5月28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端午节粽子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即将到来的端午节选购粽子时,要注意查看粽子的“QS”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原标题:江西食药监发布粽子安全消费提示 注意查看“QS”标志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首先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对于真空包装和速冻的粽子,购买后要注意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签指示的方法加工食用,注意不要购买和食用涨袋漏气的真空包装类食物。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尽管粽子颇受人们喜爱,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宜吃粽子。心血管病患者、胃肠道病患者、糖尿病患者,以及老人、儿童都不适宜过量食用粽子。

[责任编辑:胡筱娟]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一键分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