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餐饮行业6种“霸王条款”

11.12.2013  17:20
      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京城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等消费者经常看到的餐饮提示赫然在列。工商部门要求餐饮企业在1个月内予以纠正。

  据悉,自今年4月起,北京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工商部门通过整理分析,发现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在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餐具费等方面普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公布的6种“霸王条款”分别是:“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元”,“如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15天告知,否则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北京市工商局要求各餐饮企业在1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