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军:如果马上给屠呦呦“院士”称号才是真扯蛋
自从发现青蒿素,屠呦呦一没有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二没有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但是“墙内开花”终于迎来了“墙外香”,始终没评上院士的屠呦呦在今年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于是,许多人为其抱不平,认为我们的院士评选制度扯蛋,该给屠呦呦评院士——并且早就该给屠呦呦评院士了!对于舆论,我不以为然。相反我认为,如果因为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就马上给她评个院士,这才是真扯蛋!
我提出这个观点,首先需要说明三点:一是我不否认屠呦呦在青蒿素研究上为中国和世界医学所做的贡献;二是我不否认我国在院士评选上可能存在的不公证性。
对于屠屠呦呦没能入选院士,屠呦呦说:“卫生部长部长曾亲自推荐我当院士。但是,有许多因素在起作用,所以没有入选。”足见虽然组织上也有关心,但是评选还是最关键的问题。网上分析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人认为发现青蒿素是集体的成绩,不能记在一个人的名下;有的人把屠呦呦没有评上院士,归结为缺乏公正的院士评议制度;也有的人认为屠呦呦无法评上中国的院士,不是由于学术原因。屠呦呦除了不善交际,还“比较直率,讲真话,不会拍马,比如在会议上、个别谈话也好,她赞同的意见,马上肯定;不赞同的话,就直言相谏,不管对方是老朋友还是领导”……不论任何原因,人们都是为其叫屈!
在人们的思想和意识中,获得诺贝尔奖的人就该是院士。不是院士就不正常。如果她不是院士的话,好象整个院士制度都该废弃了?这里就引出一个问题:获得诺贝尔奖的人就一定该是院士吗?
我国有许多在科学技术上取得突出贡献的人,他们理应获得更多的荣誉。比如我们所熟悉的袁隆平,他的研究成果颇丰,贡献很大,解决了十三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论贡献,无人能比,我觉得他该获奖,该提拔。但是,袁隆平既没有获得诺贝尔奖,也没有弄个省长、市长。其实原因很简单,诺贝尔奖有诺贝尔奖的评选条件,省长市长有省长市长的选拔办法,评选和选拔都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再说诺贝尔奖和院士之间,各有各的评选条件,并不存在获诺贝尔奖就一定该是院士,是院士就一定要获诺贝尔奖这种关系。
现在有一种现象,一旦有人取得成绩,原来没有的各种相干不相干的荣誉、称号、待遇纷至沓来,让人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并且来得太迟。有的甚至对许多制度产生怀疑甚至否定。在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却不是院士的问题上,人们对院士制度提出质疑,把中科院推到一个尴尬的境地。我觉得,中科院虽然需要反思一下我们的院士制度存在的问题,该改进要改进,但也大可不必随波逐流,该坚持的还得坚持!
我不知道屠呦呦是达到院士条件,也不知道现在屠呦呦是否就能评上院士。但是,我坚决不支持因为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奖就送一个“院士”称号。破坏了规则,坏了规矩,可能今后的“院士”也会一钱不值。最后我还得说明:如果屠呦呦符合条件,如果院士评选修改了条件(比如获诺奖的一律授予院士),屠呦呦评上院士,我还是衷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