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鹏:国企“三年之约”也未尝不可
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由于体制原因,国企内聚集了大量优秀人才,其中一些人有心下海,但又怕呛了水无法上岸,以致国企内人满为患,人浮于事,工作效率极其低下。为了刺激有才能的员工扔掉“铁饭碗”,投身商海实现自身的价值;为了最大限度激发有条件创业的人的创业热情,让激情创业助力“实干兴赣”,江西省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其中对国企员工停职留岗做出了“三年之约”的规定。
允许国企员工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看似是在开历史的倒车,其实不然。这是江西省委省政府在了解江西省情、立足江西实际的基础上,对如何解决江西优秀人才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制约江西跨越式发展这一瓶颈问题的一点尝试,是激发江西市场活力,激发群众创业活力、激发人才发展活力的关键一招。
人才聚则事业兴。只有通过各种优惠条件,努力吸引各类人才在江西创业发展,才能为江西经济的跨越赶超奠定坚实的基础。由此来看,通过“三年之约”,给身在国企却想创业的人一些政策优惠,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能更好的引导国企中一部分优秀人才走出“围墙”,不失为一条妙计。既能推动干部群众“激情创业”,又为解决国企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题打下了良好基础,必将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
总之,“三年之约”虽不是治疗国企人浮于事现象的苦口良药,却也不失为一剂温补药,如果在政府的积极号召下,走出国企下海创业的人员足够规模的话,应该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治疗作用,至于具体效果如何,关键在于让“三年之约”的实施方案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别人某些人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