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鹏:“影子内阁”的幕后花絮
近日,有报道称,南充市政府某行政执法部门重要官员尚未成年的女儿冯某出资6万元与他人共同成立农业合作社,而冯某在签订共同经营合作社合伙协议书时年仅13岁。昨日,新京报记者从南充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对此事南充市纪委已介入调查。(11月18日新京报)
熟悉法律的人都知道,《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行为。因此,官员不得经商,这在官场是个基本常识。但是,还是有个别公务员明知故犯,为了获取不法利益,组建“影子内阁”,以亲属的名义经商,自己遥控指挥,对此必须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其实,无论“影子内阁”是利用手中权力在公司入干股,充当保护伞;还是拿出真金白银砸进企业,想大干一番,都违反了国家不许官员经商的规定,其正当权益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特别是在这个案例中,拿一个13岁的孩子来充当“影子内阁”的傀儡,这也太儿戏了,难道他父亲就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尚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与她的年龄、智力不适应的民事活动么?这种自己经商却用女儿的名义来躲避风险,逃避责任的意图实在太明显了!不得不说是个幕后花絮中的败笔!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中泓农业合作社虽然是个小企业,但是其中涉及的利益冲突可不小。如果不是矛盾激化的太厉害,估计也不会有内部人主动向媒体爆料。记得小说《桃李》中,曾有类似的情节,一个富商纠结于如何将当地某主要官员在自己公司里的干股要回来,某法学教授出了一个高明的主意,举报该官员经商,一箭双雕,既将对方拿下,扫除后患,又将公司完全据为己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影子内阁”的幕后花絮里少不了中泓农业合作社内讧的影子。
区区一个小农业合作社,却闹得不可开交,一边假装自己没经商,一边冒充正义真举报,可让南充市纪委在中间作了难,咋整啊!处理违规的南充市政府某行政执法部门重要官员吧!让在一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奸商占了大便宜。不处理吧?网上舆论、媒体舆论又是那么的热火朝天,纷纷口诛笔伐,先慢慢调查着吧!这里面的花絮太多了,没个三年五载的估计调查不完,你们别着急,耐心等着啊!
其实,无论幕后花絮怎样,人民群众需要的都是公平正义。因此,我们对于这种幕后花絮不必过分纠结,而要积极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认真监督,大胆举报,及时将参与经商的害群之马清理出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不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老实人吃亏,才能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於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