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创:别给孩子一把破碎的保护伞
“暑假打工1个月,最后到手收入才500元,任务完不成还要跪天桥、被体罚、扣工资、生吃苦瓜……”昨日上午,还未满18岁的中专生小豪(化名)向记者叙述了这段令人不忿的经历。他这次为了历练才特意来到广州一家健身俱乐部工作。该俱乐部一位高级顾问向记者证实了此事,称“小屁孩”为了挑战自己才“自愿”跪天桥。(8月20日《广州日报》)
暑期即将结束,留给跪天桥的孩子们的痛苦记忆却仍未消散,被体罚、扣工资、生吃苦瓜……这些看起来令人心痛的事实却在孩子们身上轮番上演,让人不禁追问:这个社会到底该以何种方式为暑期抑或平时兼职的学生们撑起一把权利的保护伞。
寒暑假期,都是大中专院校的学生融入社会的良机,找寻一份工作既是历练自我的过程,亦是一次学习与实践的尝试。更难能可贵的是,一些贫困学子通过暑期兼职,还能带来相对可观的经济收入,给父母减减压。从这个角度来看,暑期学生工并非洪水猛兽,运用的得当或许可以为孩子的成长增添筹码与力量。只不过在学生工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现实困境中,孩子们往往处于利益天平的弱势方,用人单位成了“一言堂”,学生们何来“话语权”?
回到“罚跪天桥”事件上,道理如出一辙。学生们被交办的工作由易及难、层层递进,甚至有一些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对应的处罚措施却丝毫不松懈,经济惩处只是其一,更为纷繁的手段是跪天桥、被体罚、扣工资、生吃苦瓜……且不说孩子们是否从工作获得了报酬或是历练,大庭广众罚跪天桥让孩子们承受被侮辱的压力与难堪,这个恐怕是多么丰厚的金钱都买不来的吧?如果说孩子们是抱着历练与成长的心态却工作,那么体罚显然不是“锻炼”的规定动作,因为试图用“锻炼”、“自愿”这类冠冕堂皇的字眼掩盖“棍棒式”惩处的种种弊端和不为人知的利益,既无共识基础,亦难掩人耳目。
大到国家、社会,小到学校、家庭,最不吝啬的是对孩子教育与关爱,不过吊诡的是,而当孩子们去主动担当、试图融入、学习成长的时候,最为匮乏的却是对他们的保护。以学生暑期打工遭受的种种不公来看,不过是破碎保护伞的一角。学生暑期兼职,在理应享受的与普通人同等的保护权利基础上,应该得到更多不一样的关怀。换句话说,普适性与个体性权利应该在暑期学生工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核心目标,但不可抛弃的是企业的社会担当。就孩子暑期打工而言,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必要时候给予适当鼓励,这就是社会担当延展。当然,放到整个社会的广域视角下,织起保护孩子这把伞既需要制度给力,亦需社会全体通力协作。否则,当伞面的某一片破损抑或未织完整,大雨袭来,淋湿的是孩子们的良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