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创:村民“被死亡”,监管“真死亡”
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村民王女士目前还好好地活着,但是她却发现自己的名字被用金粉写在了华夏龙苑墓地里的一座墓碑上。不满“被死亡”,王女士遂以侵犯名誉权和姓名权为由,将向外承包土地的崔村镇镇政府和麻峪村村委会诉至法院。(7月22日《京华时报》)
要说一个大活人在墓地中瞥见自己的墓碑,那真是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除了脊背发凉之外,剩下的恐怕就是满腹疑问了。如果说把生者的名号雕刻到安放逝者的墓地中,要么是为了“占位”,要么是暗藏玄机。可是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村民来讲,恐怕尚不具备提前占据“活死人”墓穴的能力,那么可见,“被死亡”的王女士事件定藏着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首先,从案件控告的事实来看,王女士提供的录音等证据足以证明,王村委会和镇政府刻意隐瞒墓地开发商,由此,王女士只能在法庭上提出申请,追加墓地开发商为案件的被告。这样的蓄意掩盖怕是藏不住相互间的沆瀣一气,村委会、镇政府作为墓地开发商的土地输出者,到底相互之间有无利益往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有待厘清。但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地头蛇的当地政府管理者,为非法墓地的开掘起码充当了保护伞的角色。
其次,民政部门信誓旦旦声称对墓地全天24小时监管,却与在墓地守候两年有余的管理员说法大相径庭。墓地开发商在主管部门与当地群众间虚与委蛇,移花接木,巧借公益墓地之名,打着本村本地的虚名,暗地里对外出售,骗取补助且成本低廉,实属一桩永不赔本的买卖。一定要说赔本的话,那也只能是谋了私利,赔了民心。
再者,墓地之所以套用当地村民的姓名,编造墓碑墓主,不过是掩饰空墓穴的假象。退一步说,倘若墓地管理公司不是图省事,对村民的名字来个“拿来主义”,换做其他的姓名,这桩藏在墓地下的违法勾当是不是将长眠下去?而作为民政部门,面对应付检查的表面视而不见,是真的蒙在鼓里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唱双簧?
不管怎么说,村民的“被死亡”映衬的是监管的“真死亡”。对于已有的墓穴如何处理,昌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要听领导的”。要说政府公共管理出如何出成效,凭借“听领导”式的监管恐难奏效,值得仰仗的应该是法律、制度与规则。即便还有个别村民对王女士的维权抱有“挣钱”类的微词,但隐暗的墓地不是法外之地,法律的光芒或许会给阴暗的角落带来温暖与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