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招违规真正“零容忍”才会有震慑
7月3日,教育部召开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对今年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执行纪律,切实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录取“零点招”、计划“零突破”、违规“零容忍”。
高校招生录取既是国家选才的重要渠道,也是社会各阶层共同关注的社会公平实现机制,涉及政府公信力和学校乃至教育界的整体形象,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不倍加小心。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正从以资源消耗为主的外延式、粗放型模式向以创新为主的内涵式、集约型模式转变,中央提出“新常态”,号召“创新、创新、再创新”,反映了对人才的新标准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探索如何通过高考招生改革,让更多具有创新创造潜力的学生能有更多机会,进入高水平大学深造,助其发展,为国育才。如此事关重大的改革如果因为纪律执行不严,甚至被部分人不当利用,那不仅国家选人的目的难以实现,还会因为公平受损而导致社会反弹,已经迈出的高考改革步伐也有中止的可能,不可不察。
中国教育从来都承担着促进社会公平的重大责任,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完全消除、贫富分化的势头尚未完全扭转、阶层矛盾易于激化的当下,公众对教育公平高度敏感,困难家庭的脱贫希望寄托在子女“寒窗十年”后的高考成功之上,农村孩子指望着通过大学校门走出传统乡土,走进现代化大都市,高考招生录取流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学生乃至其全家希望破灭。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高考招生录取舞弊案招致舆论汹涌,不仅涉及价值观,还关乎巨大的现实利益。
何况,中国高考招生录取从来都是在政府主导、主管部门严格监管下进行的,绝大多数高校尤其是名校,都是公立学校,承担着明确的社会责任。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人,行政部门能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而作为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者和弘扬者,高校自身必须具有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道德素养,不能自毁清誉。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导致高考招生录取出现问题,都会动摇公众信心,助推社会道德滑坡。
因此之故,教育部这次会议特别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高等学校“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但必要,而且及时。当然,所有这一切都会给人老生常谈之感,但决不能视之为空话,甚至以阳奉阴违的态度来对待。在这方面,既要防范各种明显违规行为,更要堵住多年来屡被诟病的制度性漏洞,如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和入学后转学等环节。
近年来,教育部对各类加分采取了总体收缩的态度,同时为了更好地选拔人才,也给一些重点高校自主招生更大的权力。教育要改革,创新之举是必不可少的,但权力的扩大必须伴随制度设计的科学和制度运作的严肃,不能一边减少加分科目,一边借“选人才”之名,有意无意地制造制度性“破绽”。不久前有地方传出“母女合写论文”的考生也被自主招生录取,就不够严肃了。高考改革必须兼顾人才选拔效率和机会公平,两者不可偏废,更不能直接冲撞。巧借名目的钻漏洞比明目张胆的违规,危害更大,社会影响更坏,必须给予同样严肃的处理。
高考招生录取内含的利益巨大,完全依靠部门和学校相关人员的自觉,显然是不现实的,教育部专门召开会议,重申纪律的必要性就在这里。但真要让不该伸手的人不敢伸手,还必须让纪律真正落到实处,让所有违规的行为得到整治乃至惩治,让“零容忍”震慑所有心怀鬼胎者。国人不但期望今年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干净清白,更期望承载人类文明的高等学府保持独立于各种不当利益的斯文和超然。